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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清晨的雪

他友好的让开了路,让鬼哭通过,但是握住刀柄的手,始终没有放下来。

大黑马甩起尾巴,“啪”的一声打在了他脸上,他摸了摸脸,脸上的笑容愈加灿烂,回过头的大黑马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连忙跟紧得鬼哭,不敢再挑事。

依靠强壮的身体和凶悍的眼神,鬼哭挤开了一条路,靠近了柴房。

然而,遗憾的是大嘴没有半点反应。

相隔太久,南宫女侠身上已经没了曾经大嘴留下的气息,不由得,鬼哭微微失落,摇了摇头,但是没走,而是看向身边的人。

没人进柴房,他们害怕自己破坏现场,破坏掉那一丝有可能存在的线索,惹了众怒。

看了一会儿,鬼哭心中叹息一声,转身离去。

这些家伙,要么是真没有发现线索,要么就是演技高超,反正我看是看不出什么名堂的。

转身离去,但是没走多远,鬼哭停下了脚步。

不知何时,他已经来到了偏僻的小巷。

头顶,几个人站在屋顶。

前面后面,各有人挡住去路。

他们衣着平凡,打扮和普通的渔民一般无二,唯一不平凡的,是他们腰间尖刀。

略宽,利于劈斩。笔直,刀尖犹如狭长的三角利于刺杀。微短,利于拔刀,可以轻易叼在口中,灵活轻便。

在万岛国,无论是海盗还是海军,都喜欢用这种刀。

刀柄刀鞘华丽,镶嵌宝石,纹路古朴,以金银为主,总之夺人眼球,象征身份。

尖刀越是华丽,就代表着身份越高。

万岛国的人不以貌取人,也不以衣着取人,而是以刀取人。

样貌可以骗人,衣着可以骗人,但刀,大多时候都不会骗人。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刀,这一点,很少出错。

万岛国人爱刀,就如同蜀人爱剑,周人爱马,秦人崇尚功绩,一般有条件的,都会为自己配一把尖刀,哪怕他不擅使刀。

这些人,用华丽的刀,刀上纹路以雷霆乌云为主,鬼哭已经猜出了他们的身份。

是雷云岛的人。

“真是愚蠢。”一个人从前方阴影处走了出来,身材精壮,面相凶狠,长长的头发扎在脑后,打理得一丝不苟。

上身穿着敞开衣襟的无袖短衫,下身穿着麻布长裤,裤腿高高挽起,露出一双长满老茧的大脚。

这样的打扮,这样的面貌,在万岛国,实在是平平无奇。唯一值得称赞的,就是他的尖刀,非常华丽,刀柄连同刀鞘镶满了13个宝石,金色纹路为云,银色纹路为雷,有光芒照上去就是闪闪发光,很是耀眼,是所有人的尖刀中最为夺目的。

这人恶狠狠的笑了:“介绍一下,在下黑云号将军李大浪。其实我不想对你动手的,因为你与我有恩,如果不是你杀了前任黑云号大将军,我要上位恐怕得麻烦许多,而且我知道你刀术惊人,不好对付。但是,你太过愚蠢,居然到了这里。”

李大浪环顾了一下周围,又看了一眼鬼哭的长刀:“在这里,不知道你的本事还能发挥几分。”

听闻这话,大黑马打了个响鼻,踱着步子跃跃欲试,而鬼哭,斗笠下周围长满胡渣的嘴却向上翘起,他笑了:“你可以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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