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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西市附近,燊哥邸店。

开市的鼓声伴着后厨热火朝天的烧菜声,干柴烈火噼啪作响,白色的蒸汽弥漫。

燊哥忙得满头大汗,他本就长得滚圆,肚子大,腿短,前后张罗起来就像一个快速旋转的陀螺。后厨里几眼炉子都烧着火,几个厨子忙碌不休,其中两口大锅里烧着满满的水,炉灶前摆着一排木桶。这邸店前面是店面,中间是堆栈,后面为客舍,此刻店面里几组奇特的客人,有壮硕宛如夸父的罗刹人、也有身量不足三尺的僬侥人、有从头到脚都罩在皂纱幂篱里的女人、也有袒胸露乳的豪放女,一个个手里捏着一封帖子。

“燊哥、我们何时能见你说的那个人?”

见燊哥从后堂里转出来,客人们纷纷向他询问。

“我们已经在这里等了三天了,那人到底是见还是不见,给个痛快话。”

燊哥那两条招牌一样又长又翘的胡须抖了抖,他长得模样很像个波斯老胡,须发的颜色偏红,常年戴一顶小圆帽,一双琥珀色的眼珠子,看着就觉精明过头,那双眼珠子咕噜一转,就像两眼活水。

“不好意思诸位,他刚好这几天有很重要的事。”燊哥赔笑,“不过我向诸位发誓,今天、今天一定给大家一个准信。”

这时,从后堂里跑过来一个小伙计打扮的少年,同样尖鼻子圆脸,趴在燊哥耳边快速说了几句。燊哥又赔着笑给几位客人递了几句好话,收了各位手里的帖子,扭着圆滚滚地胖身子往后面客舍去了。

两个伙计拎着四只木桶,桶面上冒着滚滚热气,燊哥走在最前面,从后厨沿着小路朝客舍最后面一间独立的小院而去。小院矮矮地墙头上,架着几尾松枝,还有花藤由内攀爬上来。

一扇原色的厚木门板上,一只没有门环的铺首,满是锈色,却跟寻常人家大门上的铺首不同,看不出是哪一种治兽。这圆脑袋的兽头上,一双眼尾上挑的桃花眼,一缕一缕卷曲的发丝,斜斜地搭在额侧,不威严,还颇有几分风流姿色。

燊哥推门推不动,肥胖的手掌朝铺首脸上拍:“醒醒,铜锤。”

“你个死胖子,说多少回了,我不叫铜锤!”门扉上的铺首兽头张开双眼,一刹那令人惊艳,熔金般的瞳眸,透过那双眼眸,似乎能够看到戈壁沙洲、黄沙漫漫,又似乎是夕照下的万顷碧波。“请叫我大帝!”

燊哥直接忽视它,“开门,屋里的那个在等热水。”

大帝撇撇嘴:“下次再叫我铜锤,我就把你那爪子咬掉。还有、我饿了。”它打个哈欠,“睡了三天,感觉我能吃下一头牛。”

燊哥要抓狂了,双手扯着自己圆脑袋两边红色的须发,“老天爷呀,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当初竟然见鬼了一样发什么慈悲,把你们两个讨债鬼领回来!”

大帝飞扬的桃花眼一挑,似笑非笑地盯着燊哥,“老鬼,还是老奸巨猾这个词跟你更配,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把他弄回来打的什么好算盘。”

燊哥闭嘴,气的胡须乱颤。

“记得给我送饭,不然我就自己去你厨房里找吃的,后果你自负。”

真是不要脸,简直就是威胁!一点都不知道感恩的两个家伙!

门扇自行开启,露出显然从来没有被人打理过的园子。生机很是盎然,草木生的茂盛,一树火红的番榴花,开在一间带有直棂窗的回廊屋檐下。屋子显得有些旧,木头的颜色发沉,似乎许久未曾打磨过,不见光泽。主屋的旁边,还有一间已经废弃的小屋子,房顶上有烟囱,早被烟熏的漆黑。

房子的四周,到处都是杂草,有的地方能有人腰那么深。燊哥推开屋门,指挥两名伙计把热水倒进浴桶,旁边立着一架单扇绘水墨山水的屏风,屏风后面隐约透出一个人影,身量显得颇高。

那人发出不断呵气的声音,似乎是冷极,还在不停的搓手。片刻以后,一件脱下来的外衫搭在屏风上面,衣裳冻得硬邦邦地,上面结着冰霜,而外面八月的番榴花开的正盛,衣料上凝成的薄冰像壳子一样往下掉。

屏风遮着浴桶,水声哗啦作响,那人进到水中,发出舒服的长吁。漆黑的长发从桶沿处搭下来,拖在地上,发丝上一层薄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融化。

屋子里的地面上,还飘浮着一层白色雾气,将所有的一切都罩上一层诡异的神秘感。这里的布置很简单,但大部分空间都被凌乱的杂物堆满。靠墙有一整面架子,堆满了书籍和卷轴,大大小小的箱笼,更多的则是千奇百怪,让人叫不出名字的器物。屋子里最大的特色,就是到处都有酒坛子。

燊哥挥手让两个伙计提着空桶出去。

“你不在的这几天,我帮你接了几笔买卖。”燊哥冲着屏风内道,“你看我对你多好,总是想着你。”

屏风里的那个却不领情:“我这异闻社的规矩,你应该比谁都清楚。凡是要我接手的案子,都必须得让我感兴趣,不然就是给我黄金万两,我也没那个兴趣。” 声音听上去还年轻,略低沉,懒洋洋地,有点不正经。

“知道,知道,就你规矩大。”

燊哥翻一个大白眼,站在屏风外面,抽出一张张帖子,挨个念。

“青龙坊的蜚奴,以迷毂木一枝,寻自己失踪的老伙计小豆子。小豆子与蜚奴相伴相生,情同手足,自月初蜚奴醉酒半夜跳了曲池洗澡后,小豆子就不见了,现在少了好兄弟的陪伴,倍感寂寞。”

“迷毂木?”屏风那边传来低低地沉吟,“木纹黑色,其上开花,花共四色,对应四个方向。东方金青、南方金赤、北方金乌、西方金白,四瓣花瓣的颜色对应方向而发生改变,身佩迷毂木就永远不会迷失方向,倒是个好东西,可惜、我好像已经有一枝了。”

燊哥把帖子当扇子用,不停给自己扇风。今年长安的夏天,特别的闷热难耐。

“所以呢?”

屏风后面那人道:“委托什么事情不重要,重要的是够不够吸引我。”

燊哥扇着风,再翻一个白眼,不耐烦道:“这个不接就不接了吧,那头蛮牛也拿不出什么像样的酬劳,穷鬼一个。”

燊哥把青龙坊蜚奴的帖子丢到地上。

“让他自己去曲池里捞吧,运气好的话,捞上个百十年,赶上大旱,曲池见底,说不定他就能见着自己好兄弟了。”浴桶里的人发笑,“或者你告诉他,不用难过,以他那邋遢的样子,大概要不了一年半载,小豆子就会在他的毛发里重生。”

燊哥抖抖胡子,念下一张:“这个是一个自号守宫娘子的,说是愿意拿一座前朝古宅里埋宝的地点,换她被人夺走的孩子……的……尾巴!”燊哥激动了,“埋宝地点,宝藏!接这个吧,这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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