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了莫言在《红高梁》中,主人公的娘去世时,主人公所唱给逝去母亲的歌谣:“娘,娘,上西南,宽宽的大路,长长的宝船。”这种愿望和祝福,才是最深沉的爱,当时我读到这一段的时候,热泪盈眶。
在一个纳西族村子里,我们寻访到一个人家。家里当时有两个女主人,一个男人。在说明来意时,中年女主人把我们迎进了屋,屋内火塘边上,坐着一个老太婆,中年女主人介绍,这是她母亲,我们赶快致意。经过这一段时间的游历,我们知道,在纳西族人的家庭中,保留着许多母系氏族的习惯。母亲是最大的,父亲不管事,在过去,有的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在哪里,过去走婚的习俗,在今天已经不多了。冬天在火塘边最重要位置坐的,一定是个老太太,她是这个家最重要的家长。她礼貌地请我们坐下,让女儿给我们水喝。但她的话我们听不太懂,我们主要和她女儿交流。原来中年女主人还是有两个孩子的,都在丽江城里做事,现在家里就她们母女,还有孩子的舅舅。当我们到侧屋,看到孩子的舅舅时,他正在念经,只是简单地跟我们点点头,就继续他的功课了。
在丽江,有时女人的强悍是超过人们想象的,男人倒像是花瓶。有人说在过去很多年前,纳西族的男人一生只有七件事:琴棋书画烟酒茶。也许,你以为他们过得很幸福,其实不然,他们对自己的命运甚至婚姻,都没有多少话语权的,如同旧社会中国内地的妇女。
还有一个小故事,说是那个外国人,上世纪初来到丽江。他在路上看到一个情景:一个女人背着沉重的柴火,牵着一匹马,马上坐着一个小伙子。外国人生气了,上去质问那个小伙子:你没风度,怎么叫女人如此辛劳、你一个男人还心安理得地骑在马上?谁知,他并未迎来妇女的赞赏,反而受到对方的责备:我才不愿意累着我的胖金哥呢!
厉害不厉害,纳西的女人,把男人当宠物养!
在云南众多的少数民族中,至今保留有母系氏族传统的民族很多,这与他们生活的方式有关。从原始社会的形态来说,从母系到父系氏族的发展,是人类从采集为主向狩猎为主的社会表现。在云南,这个物产丰饶的地方,采集是可以养活人口的,而狩猎,在高原,在雪山,收获不多,成不了劳动生产的主流,妇女们擅长的采集,就成了家庭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按基本原理,有作为才能有地位,所以,女人就有地位了。当然,在另一方面,除自然条件不利于狩猎外,还有两个方面的原因,让男人的地位没有显现出来。第一,战争。云南山高坡陡、崎岖难行,部落之间的交流本来就少,大山与大河天然将部落隔离了,所以发生冲突和战争的机会就少,男人作为战士的作用体现的机会也就少了。第二,工具。在狩猎中,随着工具的发达,狩猎的成果也就大大增加。这里最主要的是金属尤其是铁器的发明和运用,这比中原地区晚得多,所以,当铁器传入云南大山时,已经进入了农业时代,狩猎朝代已经过去了。
男人的力量如果不体现在生产上,那么,最多当一个勇敢的花瓶。男人的艺术体现于文化,男人的力量体现在夜晚。
但是,另一个职务天然落在了男人身上:沟通神灵。男人们有更多的时间研究宗教,因为最早的祭师,就是男人。
最早的祭师是男人,这个结论是如何得出来的?我确实没有过硬的证据,但我内心就是愿意承认这个结果,因为我的那个神秘的梦,我自由心证。
联想到我们内地,中华文明的传承方式也在渐渐消失,幸亏我们发明了伟大的汉字。中华文明是农耕的文明,对土地的崇拜,是因为我们太依赖它了。农耕文明中,土地耕作的田园,成了我们文化记忆中最主要的内容,在这种文明生存的人,朴素的共同的生活方式就是:耕读传家。
“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陶渊明这句话,虽然是在他对仕途失败时的自我安慰,但谁有能说他不是真正地爱丘山呢?田园牧歌的审美情趣,占据了几千年来中国人的价值核心,就连“山果居”,也是迎合这种需求而建的,当然还有今天的农家乐。
中国人刚刚进入工业化时代、刚刚接受商业文化的洗礼。从这句话的意思可以想象出:大部分中国人,上溯三代,总是农民。所以,农民的审美观、农民的生活习性,在我们身上有巨大的残留。我要是一个月没有看见山,心里就不舒服,因为,我就是大山的孩子。妍子的父亲喜欢大海,因为他父母就是渔民。
当商业的大潮冲击着这片古老的土地,古城迅速变成了商业的文化。而真正古老的,仅剩下偏远的农村,顽强地传承。
农业文化是慢节奏的,是敬畏天地的。因为农业耕作的季节性特征,农闲与农忙如此规律,所以农民生活和思想的节奏是固定的,所以产生了对时间的崇拜,周易算命时,用年月日时起卦,就成了主流。农业严重依赖土地的条件,土地的方位决定了是否向阳、决定了干湿程度、决定了肥力的大小、决定了干旱和洪涝,所以方位在算命中最为重要。五行中土居中央,因为没有土地,就不会有一切生命的产生,就不会有人。这也许是中国文化的根基吧:土地崇拜。
当然还有天,它决定着气候。但是,它离我们太远,我们通常敬而远之。我们不太信神,而神代表着天,但它太远。中华文明很早就把神灵崇拜转化为祖先崇拜了,为什么?也许是这个原因:祖先用时间和经历证明了脚下的土地,是可以养育后人的。在中国诗经中,有很多最严肃的篇章,叫“雅”,记录了王室祖先们不断迁移的过程,找到今天这块土地,是祖先奔走的结果,也奠定了王族生存发展壮大的基础,所以,我们的一切,来自于祖先的选择,祖先就是我们的神。
那些对我们生产生活方式发生过重大影响的祖先,我们几乎把他们当成神来崇拜,这在孔子对易经的传中,表现得极为明显。比如发明车子的黄帝,叫轩辕氏,发明农业和中草药的炎帝,叫神农氏。我们被称为炎黄子孙。伏羲画卦,被称为八卦的创始人,他是更早的祖先了,有人甚至传说他与传说中的女娲,是我们共同的父母。女娲估计是母系氏族的记忆,当到了父系氏族时,伏羲出现了,他通过对八卦的研究,发明了鱼网、狩猎时的陷井。根据人类学的结论:渔业和狩猎比农业更早,所以,在中国的传说中,伏羲比炎黄更早,这是一致的。
人类最早的历史,存留在传说中,吟唱在祭师的歌谣里。
听说苗族也有自己的史诗歌谣,记述了远古祖先迁徙和斗争的历史。苗族是中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在华夏有文字记载以来,苗族就是一个巨大的存在了。在与汉族的反复斗争中,不断迁徙,但他们的历史留存在了歌谣中,至今,苗族史诗般的歌谣还在传唱,显示出顽强的文化生命。我想除了这个民族人口众多以外,还与它的传唱方式有关。它的史诗不是祭师垄断的,它的传唱普及到了平民。
今天的中国在奔跑,巨大的经济诱惑和迅速追赶工业浪潮的迫切愿望,促使每一个中国人都迫不及待地投身到抛弃农业文明的进程中。比如我的老家,仅仅二十几年,那么热闹的山村,那么传统的耕作,现在到了几乎消失无人的地步。
有文人在感叹乡愁的逝去,并在媒体上疾呼要保留农村的田园牧歌。放屁!像我们这样贫困的农民,哪有什么乡愁,我们只有城愁。
当年我在乡镇街上读书时,都不好意思报出自己村里的名字,因为太穷了,出生地简直是我们与生俱来的耻辱,贫穷让我们自卑,乡村让我们抬不起头。
那些最能干的最值得在农村骄傲的农民,比如我舅舅,他们义无反顾地抛弃了庄稼,来到镇上买房。如果他们还有乡愁的话,只剩下我外公外婆的坟地了,他们回忆的童年,少有幸福,更多苦难。
城里人念叨的乡愁,几乎都是吃饱了撑的。
当一块土地,不能给你起码的体面和安全感时,你的回忆只能是充满苦涩。
我舅舅还曾经给我讲过他们村里的故事。原来的齐厂长,算起来与我外公他们还是一个宗族的人,在县印刷厂当厂长,是村里走出去的最大的人物了。他退休前就谋划回村,将自己老家的房子修得像个庄园,他的梦想就是当个地主,接受农民的膜拜。
结果,等他退休回乡时,钱倒是挣了些,房子也很漂亮,应该具备了所有地主的气质,但是没有膜拜了,因为,那片土地上,已经没有了农民。没有农民膜拜的地主,还叫地主吗?他只在乡下呆了半年,就又回到了县城。老家有人到县城去探望他,问他为什么不在老家住,他说到:“一天把田坎转遍了,找不到一个说话的人,你怕不怕,你慌不慌?”
没人气的地方就没有社会。
就算现在还在老家住的表叔和表婶,他们好歹还算夫妻和睦,互相为伴,要不然,在农村,也是呆不住的。
当商业化和工业化到来,甚至迈入信息化时代,农村还在,但已经空心化了。农业不挣钱,对于农民来说,没土地不可怕,没钱,根本不行。
从小,我就对城里人有天然的敬畏,因为他们天生比我们条件好。今天,随着打工潮的到来,农民进城打工经商,他们拥有了与城里人一样的条件和体面,也许他们的子女出生在城市,就没有我们当年的自卑和寒酸了。这是巨大的进步,农民重新赢得了尊严。
也许有一天,很多文明将消失,成为博物馆或旅游地的展品。但是,中华文明最重要的特征却将永远保留:汉字以及附着在汉字上的大量的经典。这些经典中都留下了最重要的基因:敬畏天地、尊重祖先。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在丽江的行程也即将结束,因为,春节即将到来,按中国传统文化,这是要回家团聚的。
这几天,我们在打坐时格外认真,尤其是妍子,对自己打坐时遇到的所有情况,都事无巨细地找文大姐追问。她甚至表现出了对佛教的崇拜:“大姐,如何拜师呢?”
学习佛教,这也是文明的传承。
我突然意识到,如果把佛教当作一种文明的话,它已经有两三千年的历史了。至今,社会形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它不仅没有消失,反而迎来的空前的兴盛。如果横向比较的话,在所有古老的宗教中,就兴盛发展的状况而言,佛教,恐怕是最为古老的了。
是什么原因,让它抵抗了时光的流逝、世事的变迁呢?这突破了我的常识,我不知道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