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朝各郡县监禁犯人的场所,与别的朝代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在郡县治所,都设有专门的牢狱,这其中又分重狱和普通的犯人监所。重狱关押的犯人,戒备森严,一般来说都是犯了死罪的。证据确凿,经过郡县主官的预审结案以后,关押在此,案卷报长安经皇帝御批之后,待到秋后斩立决!而普通的监所,就宽松的多,犯人可以酌情处置,或者劳役,或者以财帛赎罪减轻、以致释放。
当然,各郡县的情况根据各地的特点,也会有些不同之处。而大汉帝国皇都长安的监狱,分工就更加严格。
都城监狱,分为长安狱和诏狱。长安狱当然不是长安府衙的监狱,而是归廷尉府管理的重犯监狱。至于诏狱,就是人们俗称的“天牢”了。
所谓诏狱,主要是指朝廷重要官员如丞、御史、九卿以及郡守一级等两千石以上的高官有罪,应该去待罪的地方。凡是“系诏狱”的案子和官员,都是由皇帝亲自下诏书定罪,或按照皇帝的意志直接参与掌管的重犯。
在秦汉之际,这个“诏”字可不是能随便用的。“诏狱”制度,与皇帝制度的确立有着最直接的联系,它的首创者,当然就是那位千古大帝秦始皇了。
秦王统一六国,始称皇帝,令群臣议立各种名号时,制定为,天子应自称“朕”,天子命为“制”,令为“诏”。因此,“诏”作为有特定含义、为皇帝所专用的字眼儿,代表了皇权尊严的神圣性。
“诏狱”就是这样的一种具有象征性意义的所在。被抓到这儿来的人,大多都是朝廷重要人物,一旦入诏狱,能够活着出来的,那已经是在祖上烧高香了。
有人说,人世间最黑暗的地方是皇宫和妓院。可是如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的话,有一个地方,比这两处黑暗更甚,那就是监狱!
在别的地方,还有可能因为利益交换等原因产生一点儿人情味儿,可是在监狱之中,人间情义,是极为罕见的珍稀玩意儿。
如果说地狱中真的有来勾魂的牛头马面的话,那么黑暗中的牢狱中,那些常年在此守候的狱卒,便是此类了。
尤其是长安诏狱之中的狱卒,他们的酷烈手段,令天下人闻之色变。不管是朝廷大臣王公贵戚,还是将军郡守地方诸侯,只要落到他们手里,不死也要扒层皮!能够活着从他们手里超生的,真是少之又少啊。
从汉朝建立以后,尤其是经过了汉初高祖吕后时代的权力斗争、风云震荡,大汉廷尉府和诏狱的作用,对于皇家来说,便显得尤为重要。经过这些年的打磨,终于成为了一把皇帝手中最锋利的刀,挥刀所向,无论是实力如何强盛的权臣,也没有丝毫的招架之力。
普通的官员闻之色变、畏之如虎就不用说了,就连朝堂上的九卿重臣当朝宰辅,被一声令下抓进诏狱者也不在少数。比较著名的,就是前朝的开国丞相萧何和稍后些的周勃了。
这两位可谓是威名赫赫,都是在当时的朝堂上最顶尖儿的人物了!可是等到被皇帝令下“系诏狱”的时候,也不过就是如普通人一样,战战兢兢不可终日,随时都命不保夕,根本就不知道下一刻会不会被一刀咔嚓了。管你是什么经纬天下权倾朝野的丞相还是威震八方统兵百万的大将军,到了这小小的诏狱之内,是龙你得盘着,是虎你得卧着!一个小小的狱卒,就能随时决定你的生死命运。
所以那位大汉朝最著名军事世家的先祖周勃,从长安诏狱的黑暗中走出去时,看着眼中的光明彷佛是重获新生。“吾尝将百万兵,今日使知狱卒之贵也”!这是多么痛的领悟啊。当然他是幸运的,而比他的功勋和伟烈还要著名的儿子周亚夫,就没有他这么幸运了。一入诏狱,屈辱难忍,气的饿死,再也没有能够活着出来。
既然前辈们有着这么威风的过往,那么长安诏狱的狱卒一直沿袭下来的这股风气,是如何的骄横跋扈俾睨王侯,就不用多说。尤其是到了今天,他们的顶头上司主官廷尉大人的权力被大大的加强,更使得这些人有恃无恐,对待进来的犯人,比以前的手段更加暴戾残酷。
古往今来的牢狱中,有个现象很奇怪,就是无论多么重要的犯人,也无论所犯的是如何的罪大恶极,狱卒们索要“孝敬”的风气却形成了一种惯例。朝廷主管部门也许是屡禁不止无能为力,也许就是睁一只眼闭只眼,反正是一直存在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