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啊,怎么会被骗。”
这回米萌没有脑补,她做出招牌动作,把双马尾摇成拨浪鼓。
“人家带我到书店里去看了呢,书店里的收银员都喊老板,场地都是免费提供,不仅不收钱,还能帮我联系更好的进货渠道。对了,我说我需要印有专属标识的书签,老板还说要请设计师帮我设计logo呢!”
还有这种好事?
按理说,即使书店老板有合作意向,也没必要自降身份,亲自找米萌谈事。而且,自制书签的概念很容易复制,百香书屋完全可以撇开米萌自己搞,何必免费提供场地,还提供各种帮助?
客观看待,理智分析,书店老板有可能是看中米萌外貌出众,认为让米萌在书店里售卖书签,效果更好。
但作为男人,姚衣自然而然地想到另一种可能。
这剧情不管怎么看,都像是书店老板见色起意,以种种好处诱惑米萌,等着拉近距离以后找机会下手嘛!
说不定,书店老板还是个霸道总裁式的小二代?
又或者,是喜欢乱伸咸猪手的油腻中年?
不行,这事儿得问清楚,米萌这丫头太单纯,万一吃亏了呢?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姚衣看了看米萌精致漂亮的脸蛋,干咳两声,问,“那个书店老板,有没有邀请你共进晚餐,或是对你动手动脚啊?”
“唔?”米萌愣了好一会儿,突然抱着肚子仰倒,在沙发上左右打滚,边滚边笑。
“小姚,你误会了。”柳珏含蓄内敛,但也憋不住笑意,“百香书屋的老板不是男人,我和萌萌要喊她姐姐的。”
说完,柳珏可能想到了什么,又补充一句:“人家结婚了,孩子都上小学啦。”
原来是个女老板,而且不是弯的。
姚衣轻拍额头,这又是犯了经验主义错误,潜意识里给“老板”和“男性”这两个词连了条线,放在以后可是要被田园女权批判的。
不过,柳珏为什么知道这么多?
仿佛猜到姚衣心里的疑惑,柳珏主动解释道:“今天周末嘛,我不用上班,闲着没事就跟萌萌一起去卖书签了,段姐,就是百香书屋的老板找萌萌的时候我也在。还有就是,我自己的工作其实不太顺心,萌萌要在百香书屋卖书签,就得从早上九点开门站到晚上十点半关门,我想着,要是可行,我就辞职跟着萌萌一起,正好离这儿近,还能搬进来跟樊力住。”
也就是说,姚衣一个小小的想法,不仅给米萌解决了场地问题,奠定了品牌基础,还顺带解决了柳珏和樊力的“异地恋”难题。
这倒是意外收获,难怪樊力开门时说了句谢谢。
姚衣捏了捏自己的下巴,笑了。
听人说谢谢的感觉,挺不错。
(ps:等等,柳珏,无心插柳,见鬼,为什么有种怪怪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