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后来,他们两人真正的相识相知,只不过是沈时帮他爬上树,抓回了他们家的波斯猫,程路远当时还是个羞涩不谙世事的小男孩,没说几句感谢的话就红着脸跑了。
再后来,他们两人的关系迅速地亲密了起来,沈时教他爬树玩游戏,程路远便教她在礼仪课和钢琴课上学到的知识,两个人在童年时期成为了最好的依靠和陪伴。
只是好景不长,在某个下大雨的天气,程路远和他的父母永远地离开了那里,那天,沈时冒着大雨追着那辆宾利车许久许久,最后还是跌倒在了雨里,直到爷爷把她找到,才满身脏兮兮地回去了家。
那时,她没忘记,程路远在走前轻轻在她耳边许下的承诺,他说等他长大以后,在国外挣了足够多的钱就回来娶她。
记忆朦胧地一闪而过,转眼间,那个害羞青涩的少年已经成长为了翩翩玉立的公子,举手投足间尽显成熟男人的温润魅力。
一时之间,沈时的视线焦距有些涣散,头脑空白,看着面前的程路远,十几年前前两个小孩子不谙世事定下来的约定,纯真又让人羞涩。
“怎么现在这么害羞了?当年你可是连我的衣服都敢扒呢。”程路远凝视着她害羞不敢见人的模样,心里激荡的心情越发地深刻。
总算是让他找到了,十几年的等待,一直都没有,注定在一起的人,最后总不会分开。
被他这么一调侃,沈时的一张脸骤然间红了,低下头去盯着自己的脚尖:“你就别嘲讽我了……”
“我只是觉得你很可爱。”程路远淡淡一笑,“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的你。”
沈时听着他的话语,脸颊竟莫名地红了一圈,连忙低下头去,不接话,心里却是思绪万千。
婚宴的这一边,江玦黎敬完了最后一杯酒,放下酒杯,皱着眉低头揉了揉酸涩的太阳穴。
突然,一杯醒酒茶伸到自己面前,江玦黎动作顿了顿,却没有接过,而是目光凉薄地瞥到伸过来的那只莹白如玉的手上。
他淡淡地看着面前站着的女人,眼里没有任何好感:“沈小姐。”
来者正是沈若初,她今天是跟着爸爸和弟弟一阵来的,一身的装扮静心打扮过,就是为了能让江玦黎看到她的美。
她穿上了自认为驾驭最美的大红色鱼尾礼裙,在大腿的部位开衩,露出一双修长雪白的长腿,拥有足够征服男人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