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穿着红色t恤和牛仔包臀裙的女孩,脚上踩着一双阿迪达斯的运动鞋,长发飞扬,说话走路都像带风似的,偏偏一双大眼睛妩媚多情,笑着的时候简直能把人看醉。
老祝头两年忙于事业,还没顾得上结婚,当然身边莺莺燕燕也不少,别看他这几年发福了,可底子还在啊,再说了,越是发福,就越像个大老板样儿,那些漂亮女的还不是照样往他身上扑?
老祝不是没想过结婚,是一直没碰上让他心动的,要找个漂亮的容易,要找个漂亮又贤惠懂事的也不难,可是,要找个让他心动的,可就难上加难了。
老祝看着简思诚和林岚,就觉得结婚没什么好的,反正他们家有的是钱,想结婚总能找个女的结婚,所以,他不急。
先前他以为他这几年是女的见多了,所以难得碰上让自己心动的了,这会儿他才知道,不是。
这世上,不是没有让他心动的,而是让他心动的这个女人,一直被他深深地藏在心底,藏得太深了,以至于他都快忘了这个人的存在。
“哟,看样子老祝是想起来了。”皮猴儿男笑嘻嘻地看了眼老祝,又看向老孙,“你们俩真是一对儿难兄难弟。”
老孙仍然是沉默。
和老祝一样,他脑海中也一直有着一个女人的形象,久久地挥之不去。
那是一个在夏天总是穿着最普通的宽松的白t恤和牛仔长裤,长发扎成高马尾的女孩。
她从来不在意打扮,从来不会像其他女孩那样用化妆品,喷香水,背名牌包包。
可是,走在人群中,她总是那么的特别,那么的醒目。
人有时候不得不承认,上天对某些人总是特别的偏爱。有的人不用任何化妆品和名牌衣服修饰,就已经冰肌玉骨,玲珑有致。
当年那个让他梦牵魂绕的女孩,就是这样一个存在。
她就像是一块沉静而散发着幽幽光泽的美玉,浑不自知地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
她是医学院的女神,品学兼优,身材和长相都是那么的令人瞩目,可是,她偏偏只钟情于简思诚一人。
那时候,他差点儿因为这事儿和他从小玩到大的兄弟简思诚闹掰。
这小子明知道他喜欢她,却捷足先登地将她追到手,最后才得意洋洋地跟他们宣布,说她已经是他的女人。
他那么喜欢她,喜欢到甚至不敢亲近,生怕自己亵渎了她,可是简思诚这混蛋,却一声不吭地得到了她。
孙珞至今对这件事儿耿耿于怀。
更别说后来简思诚劈腿了。
当简思诚宣布要跟林岚结婚的时候,他还没忍住冲上去直接给了前来送喜帖的简思诚一拳。
简思诚没敢还手,可是他说,林岚更适合结婚。
孙珞那时候在家想了好几天,甚至连简思诚的婚礼都没去参加,后来他听说唐笑在简思诚婚礼上出现,并且大闹了一场,竟然忍不住笑出声来。
他为自己没去婚礼感到后悔,又纠结了一阵子,总算是鼓起勇气要来了唐笑的微信号码,想跟唐笑告别——
答不答应都无所谓,至少,得让她知道他喜欢了她那么些年。
谁知道,这时候,传出了唐笑结婚的消息。
孙珞一颗心跌倒了谷底。
她的微信号和手机号他到现在都能背得出来,却再也没那么勇气去打扰她的生活。
他对唐笑的心思,也就只有简思诚和陈乐知道,连祝浩然都只是知道他多年来一直暗恋一个女人不敢表白,却不知这个女人就是简思诚的前女友唐笑。
他们四个人点的烤串上来了,可除了皮猴儿男陈乐之外谁都没动——都没什么胃口。
来这里,一是念旧,二是想找个清净点的地方喝酒。
大排档闹哄哄的,可是没有那些利益往来,没有那些莺莺燕燕,谁能说这里不清净呢。
四个男人,眼看都奔三了,激情都早已经被生活消磨掉,现在剩下的,是对过去的追忆和对未来的迷茫。
“孙珞,你就那么喜欢笑笑?到现在还忘不了她,以至于被你们家老头子逼婚逼了几年还不肯将就?”简思诚吹了一瓶啤酒,心头没那么闷了,脸上带了点儿笑,嘴里喷着酒气说道,“其实啊,我说真的,婚姻就是个将就,和自己真正爱的人在一起,反而过不下去——爱情什么的,迟早得被生活消磨掉,甭管爱不爱吧,合不合适,能不能互相将就才重要。”
“滚犊子吧你。”孙珞哼了一声,斜眼看着简思诚说:“当年是哪个龟孙子跟我说他跟林岚更合适。既然你们俩那么合适,怎么现在要闹离婚了?既然那么合适,现在怎么不能将就了?”
陈乐看好戏似的笑嘻嘻地望着简思诚:“这回我站孙哥,说实话吧,我也不觉着婚姻就得将就,这世上什么事儿能将就?连工作将就的久了都让人烦,更甭说那需要将就一辈子的事儿了,还不得把人逼疯啊?”
陈乐今年也还没结婚,和其他三人一样,他也是个天生富二代,只不过他在大学毕业后没有选择继承家里的企业,而是自己找爹妈要了一笔钱出去开游戏公司,没想到几年时间越做越大,竟然在业界小有名气。
在事业上陈乐可以说给他爹妈大大的争光了,因此二老在婚姻上也不催他。在他们看来,儿子在投资上独具眼光,在挑女人上,眼光也一定不差。
眼看着陈乐年级越来越大,可他爹妈并不着急,不仅不着急,还对陈乐给他们带回去一个贤良淑德的儿媳妇充满了信心。
“行吧行吧,你们一个个都洒脱得很。”简思诚一脸苦笑,比先前胖了一圈儿的脸仍然有着俊秀的轮廓,可却早已经没有当年的精神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