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昭老早就说过,人是群居动物,一个人特殊久了谁都受不了,他以为他可以做到,可事实是他做不到。
——他可能是所有快穿文里最不适应的男主了。
花满楼连借尸还魂都想过,却没想到事实远比他想的还要离谱,好半晌他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所以,你才有恃无恐?”
“……七童,你可以不用这么敏锐的,真的。”
因为不会死,所以无所顾忌吗?其实恰恰相反,就是因为不会死,谭昭行事才会有所顾忌,他怕他太过眷恋,也怕再也见不到挚友。
说到底,谭昭上辈子虽然浪得开心,但交心的朋友一个没有。到了这里交了两个,自然如获至宝,不敢随意对待。因为自己的事情要去连累朋友,谭昭几乎想都没想就否认了这条路。
而今被花满楼指责,谭昭也无话可说。
“其实,人与人的际遇都是缘分,便如我与你相遇,我们是朋友,即便不想见也一直是朋友。谭昭,我有没有同你说过我刚刚失明的那段时间?”
花满楼也不是与生俱来就是这个模样的,哪有人生来从容且温柔的,他也曾日夜彷徨孤单,只是人倘若因对未来的恐惧而裹足不前,那么人生的路也到头了。
所以:“谭昭,要好好活下去。”
谭昭楞了一下,忽的就笑了起来,像是散尽了阴霾一样:“嗯,七童,我有没有说过我曾经在万梅山庄里埋了一坛亲手酿的梅花酿?”
“嗯,现在你说了。”
花满楼几乎是听着好友的呼吸声弱下去,终于,他一点儿都听不见了。
他知道,他的好友谭昭离开了。
二楼转角,听了壁脚的陆大爷饮下壶中佳酿,最后咧开嘴角露出了一个释然的笑容。
即便不见,也是好友,如此便足够了。
第22章吾与汝孰美(一)
丹桂飘香,金榜取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