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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上了打烊的牌儿,甜甜说快累死了:“感情你是要成为咱们店里的镇店之宝了啊?”
“你又洗涮我。”唱了一下午加一晚上的歌,嗓子稍微的不舒服,但是她心情很好。
所以,林沁扬发现比喝酒更好的方法,能从沈思存去世中稍微缓和的好方法,那就是唱歌。
因为在认真弹奏吉他和咬字咬音的过程中,她没有空隙想别的。
累到不行的回到公寓,反而这一夜没有失眠,睡得非常的沉。
次日吃多早中午饭,与何甜甜步行到小酒馆,甜甜说今天下雨,估计没多少人。
结果开门不久,小酒馆很快的爆满,大家的要求,可以喝最贵的酒,喝上十杯八杯也木有问题,但是前提要林沁扬亲自坐镇唱歌。
林沁扬走到吉他墙边,取下一把吉他:“好,大家今天想听我唱多久,我便可以唱多久。”
说完,她提着吉他,走到台上,拿过话筒,唱了三四首,有张信哲的,也有陈奕迅的,特别是唱到陈奕迅的那首《好久不见》。
其中有句歌词:“你会不会突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
林沁扬再次下意识的想起沈思存。
你会不会突然的出现?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
唱到此,林沁扬下意识的再想起一句话,人呢,似乎总是要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
唱到第六首,兔子抱着吉他来了,她一到台上,便说;“天啊,林老板,我在外面就听到你的歌声了,抛开那些走tiáo的声音,真是太好听了。你嗓音真的不错。吉他也弹得不错的。”
“还好吧”比起沈思存唱的歌,弹的吉他,她还真的差远了,是真的差远了。
林沁扬放下手里的吉他:“兔子,既然你来了,就你来唱吧,我不抢你生意了。”
兔子却完全一副不在意的表情:“没事没事,林老板,你再唱几首,就当帮我唱了,正好,我自己去tiáo杯酒来,好好的喝会儿。”
“那行吧,我最多再唱两三首,你赶紧的喝。”话落,林沁扬再次拿起吉他,试着弹了弹《童年》,发现自己好像不太会,准备的说是有点忘记了旋律,但是多几次试弹奏后,渐渐的找到了音符。
“池塘边的榕树下……”
这种老式民谣,老式的唱腔,林沁扬只能随意的唱。
远处,步行街上,景程穿着黑sè衬衣,衬衣的大小刚刚好,正因为此,他xiōng前的那两团xiōng肌才显得格外的性感有力,这样的身材搭配着白sè的男士铅笔裤,自是将他一米八多的个子,显得更加的高大挺拔,加之那张英俊的脸,虽然脸肌稍显浮肿,却依然没有任何的影响。
周围无数美女帅哥的目光,均朝着景程这边盯过来。
直到一个同样气质优雅,高贵又出淤泥而不染的气质,宛若未经人事的仙子,胜过白荷。
女人上前,微微一笑,随即挽上景程的胳膊肘:“阿景,这南都市繁华吧?”
“还好。”温蓝并不知景程对南都市也是熟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