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分钟之后,程垂范带着薛瑞和许义进了小树林,在有血迹的地方停下来看了看,接着便沿着有血迹的地方走。出了小树林,到了一片山地的位置,血迹消失了。
“现在再往哪边查看?”许义问道,手中的手电筒四处照射。
“让我们停下来分析一下,”薛瑞道,“罗佳华埋葬的点肯定是一个很特殊的地方,因为有了前一次的教训,他在选择埋葬点这方面会很谨慎。”
“不错,”程垂范道,“许兄你熟悉这一带的地形吗?”
“我很熟悉,”许义道,“跨过这一座山,有一个比较大的水库,水库附近有一块地方,是蒋村老百姓喜欢埋葬死人的地方。说那里的风水好。”
“那个地方离小树林远吗?”薛瑞问道。
“不是太远。”
“那个地方是不是很阴森?”
“确实很阴森。平时不会有人去那里。”
“我知道了,垂范,许老师,就麻烦你直接把我们带到那里去。如果不出意外,方秋荣绝对被碎尸在那个地方。”
……
薛琦贵这回带杨萍去的是另一个小县城。这个小县城濒临一淡水湖,所以盛产珍珠,因而来这个小县城的女人,总会带一串珍珠项链回去。
那个年代正是珍珠项链比较流行的年代。
这个小县城在饮食方面也小有名气,最有名气的是各种狗肉的吃法。什么白切狗肉,红烧狗爪,甚是受人喜爱。一条狗也就四个狗爪,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多狗爪。
所以到了这个小县城,薛琦贵带杨萍首先便进了一家狗肉馆。
“你不是答应先陪我逛街的吗?这里的珍珠项链很有名的。”杨萍挽着薛琦贵的手臂。
这一点,薛琦贵很是受用。对一个年近五十的中年男人来说,拥有一个比自己小近二十岁的情人,那真是一件颇为自豪的事情。
尤其这事情在亲戚朋友以及同事间都不能显摆,只有在陌生的世界里才名正言顺,现在来到了这个世界,就正好可以加以炫耀。
薛琦贵很在乎这种感觉。
杨萍挽着自己的手臂,贴得那么紧,稍谙世事的都看的出两个人是什么关系。薛琦贵不是不知道,那街上向他投来鄙夷的目光的人,其实更多的是羡慕。
世上有很多这种人,吃不到葡萄便说葡萄酸。
“这不是肚子饿了吗?”薛琦贵把帽檐往下拉了拉,“吃好了就陪你去买。你要多贵的都可以。”
“你可要说话算话。”杨萍开心地抬眼看了薛琦贵一眼。
“我哪时候不说话算话了?”薛琦贵很亲昵的拍了拍杨萍的脸。
是一个很普通的餐馆。面积不大,还里外隔成两间。也没有什么装饰,屋顶上飘着的蜘蛛丝都没有清理掉。
虽然已经过了吃饭的高峰期,但餐馆里还是坐满了人。两个人差不多等了十几分钟,服务员才腾出一张小长方桌给他们。
杨萍嚷嚷着要换餐馆,被薛琦贵劝住了,“你吃过之后就知道很有它的风味。”
“还不是你想吃。”杨萍贴着薛琦贵的耳朵说道,“狗肉很补,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