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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垂范还了小胖“自由”,小胖一溜烟跑得比兔子还快。
看着薛瑞半醉的样子,看她胸前的钮扣很快就要崩掉的样子,程垂范很夸张地笑。
“你笑什么?”薛瑞小拳头崩在程垂范胸前。
“我是说你终于欠我一个人情了。想想就开心。”
“我欠你什么人情?”薛瑞耍赖,“你不来,你以为我这几个无赖会搞不定吗?你这叫自作多情。”
程垂范有一种被噎死的感觉,“我自作多情?”
“那是当然,难道我还会自作多情?你永远欠的是我的人情?你个大傻瓜,你真赶来了?”薛瑞往程垂范骑来的摩托车看,“你什么时候买的摩托车?诶,你身上怎么这么脏?”
程垂范身子的左侧,衣服和裤子都脏兮兮的。
“你薛大姑娘叫我来陪酒,我能不来吗?我这样子还不都拜你所赐。”
“我知道了,你为了赶来阳江,临时借的摩托,又不会骑,所以摔成这样。”薛瑞开心之极。
“早知道你等不住,我来个屁!”程垂范委屈状。
“你一个小时不到,我当然要走了。我是真没想到你会来。”薛瑞拉着程垂范的膀子,“走吧。”
“干嘛去?”
“喝酒啊。我等你是为了喝酒,你辛辛苦苦跑来是为了陪我喝酒,还能不喝吗?”薛瑞忽然嗅了嗅鼻子,“喂,是你一身酒气还是我一身酒气?”
“你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正在喝酒。”
“也就是没尽兴对不?那太好了!去菜市场边上的夜宵摊。我们不醉不归!”
“你醉了有家可归,我呢?”
“你随便往那个角落一躺不就得了?”
“你个伶牙利嘴的。”
程垂范发动摩托车,带着薛瑞去薛瑞说的夜宵摊。
按理,薛瑞喝了这么多酒,程垂范不可能还会再陪她喝酒,可是,程垂范知道,薛瑞一个人醉酒必然有原因。
这个时候你是没法送她回家的。
菜市场东面的夜宵摊,就在程垂范所买店面的正前方,这个时候,近乎人满为患。
九十年代初,在很多县城,吃夜宵是一种时尚,那时的人们还没有意识到吃夜宵对身体造成的危害。
两个人到夜宵摊的时候,正好有一桌吃好了,老板娘赶忙把桌子收了,让他们坐下来。
程垂范去点了菜。
“我们再喝点啤酒吧?”程垂范征求薛瑞的意见。
“行,弄一箱来我们一人六瓶。”薛瑞非常豪气。
“我的薛大姑娘,你今天怎么了?你男朋友生气也没必要这么伤心欲绝。天下就没男人了?”
“你是怎么理解的?”薛瑞怼道,“我都让老板娘打你电话,哪还是男朋友的事情?”
夜宵摊服务员端来一箱啤酒。
“那你是为什么事情,搞得这么天要塌下来似的?”程垂范开了两瓶啤酒。
薛瑞给自己倒酒,因为速度快,反而没法倒满。
“你这个人,倒酒要杯壁下流,看我的。”程垂范给自己倒满一杯,“学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