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那春风和煦般的嗓音仍烙印在他的脑海里,魂牵梦绕,仿佛在他行尸走肉的躯壳里牵引血液的流动。
他缓缓睁开双眼,美梦烟消云散,徒留眼前那灰暗的壁隔和蛛网密布的幕帐。在简单的梳理之后,又要开始一整天的辛苦劳活儿。
秋日里的井水愈发的凉,冻得人寒意自手而起,直浸入骨子里。奴真的手也因常时浸泡在冷水中而粗糙红肿,手背上那条疤痕更是触目惊心。他常常宽慰地想,也许,上天在他的手背上留下丑陋的痕记,就是给自己一个他日寻他的理由,一寸一寸,都是想念他的证明。
奴真抚摸着这条长入皮肉里的疤痕,不觉丑陋,只觉欢喜。一日复一日,他怀揣着那半块玉玦,在清晨的早点氛围中听那些江湖侠士讨论的风云往事,偶尔听到一次无极宫宫主突破九重功的事情,雀跃地仿佛好像是自己做的一般。或者听到客栈里的人们如何把无极宫宫主的杀人血性叙述地娓娓动听,他却只想上前理论一番,满心记得的都是无殇的好,都是他那个暖人的怀抱,他温柔的眉眼。
他说:“无碍。”他说:“你生得很好看。”他说:“跳吧我接着你。”
那个曾在他年少时便留下惊鸿一影的人,还会记得他吗
似是发怔地望着自己冻得红通通的指尖,心头不禁涌上一股苦涩。
楼下忽然响起一阵裂帛声,“嗤啦嗤啦”的声音成功地引起了所有人的注目。他呆愣住,随后循着声音僵硬地朝厅里看果然
一个羸弱枯槁、头发散乱却不难看出面孔清秀的男人被甩上桌子,被强行撕扯了本就不蔽体的衣服,露出一大片干瘪的肌肤。他僵硬地趴在桌子上,脊背连着双腿整个都在不停地发颤,可却不能做任何反抗,等待被施以狂风暴雨般的凌虐。
那人左肩上鲜艳的臧荭印灼灼地刺痛奴真的眼睛,可他却什么都不能做。
除了每天后怕地整理好左肩上的单薄衣物,十年如一日地确认自己的那块印记不会显现在别人面前。
没错,他也是羛族人,桌子上那个被欺侮的人,是他的同族。
从小到大,奴真第一个目睹被欺侮的人是他的亲生父亲。羛族人世代无雌种,天下传闻此族男人长得妖娆美艳,生活在极北之处,中原鲜往。男人皆可生子,父亲生下了他,却在生产虚弱之时被掳来作了一户穷苦人家的苦力与所有的同族一样,父亲性格孤僻、胆小,常年因怀孕挺着臃肿的肚子,厄运使然,他沉默寡言,也永远不会向自己的儿子表达关爱,但却处处无声地选择为奴真挡下所有的痛苦。他们的生命如同蝼蚁低贱,那些娶不了媳妇的穷苦人家用几个铜板就可以从人贩子那里倒卖,甚至强抢来繁衍后代。
无论酷暑无论严寒,无论播种无论麦收,他始终都在做一个贫贱的奴隶,奴隶般的出生,奴隶般的长大。
在逐渐长大成.人之后,主人的未婚娶的小儿子不知从何时起开始对他流露出肮脏的眼神。最初,还仅是对他百般调戏,之后某一天趁着奴真刚入柴房毫无防备,将他扑倒在茅草垛上。
奴真惊恐万状,奋力挣扎,顺手摸到一旁铁锈的镰刀,直直地插入身上人的后背。
他永远难忘那漫长不休、遮光蔽日的鞭打和父亲跪在地上为他求情之后被活活打死的惨象
如若不是邻居家的同族偷偷摸进柴房里将浑身是伤的他救出来,现在的他可能早就化为一具尸骨。
当时他天真地以为自己有了自由,却转手间又被拮据一身的同族大哥卖入了青.楼。
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他只好冷眼地看着世间所有的情与爱,最后居然也无法自拔地陷了进去,陷入少年时那个温柔的怀抱。
奴真以为只要不脱下衣服,生活就再也不会被打乱。
目睹着同族的惨遇,他知道自己很自私,眼睁睁地看着同族被欺侮。可如果出身相救,一定会回首父亲那般惨淡的结局他不配享受这世间的所有情与爱,一生都将孑孑一身。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没记错的话,大概是五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