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蝶高喊,“cathy!”
当女人脱下墨镜的时候,米冉忍不住屏住了呼吸。
借用金庸小说里的一句话“世间竟有如此出尘绝艳之女子。”
美,实在是太美了。
她看起来不年轻了,但依旧美得令人五体投地。难以想象,这美女年轻的时候美到了如何的地步。
美女微笑着和胡蝶拥抱:“landy,are you okay? is that your friend ?”
胡蝶点了点头:“这是我的男朋友,他叫张和平,这是我的朋友米小姐。”
美女这才转回了国语:“天呐,上帝,landy你交了男朋友?!”
张和平有些激动地走上前来,这是他头一次在陌生人面前这么脸红过——面前的女人十五年前红遍亚洲各国,是当之无愧的“亚洲第一美女”,也是他少年时期的偶像。
甚至连米冉这个穿越者都听说过她。
和奥黛丽赫本、玛丽莲·梦露一样,有些女人本身就是爱神维纳斯的化身。
“cathy小姐,没、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你。”张和平有些语无伦次起来。“您,您还是和以前一样美丽。”
cathy笑了笑:“岁月不饶人,我已经很久没有说普通话了,你们别介意我的普通话说得不好。”
“cathy,我们要不要换个地方说话?”胡蝶指了指周围:“要是这里的人认出你来,你就要被排队要签名要拥抱要的走不了了。”
“那好,landy,张先生,米小姐,我请你们去我家,吃饭。”
***
cathy的家在温哥华的东北一角,是个白色的别墅群。
泳池、花园一样都不少,还有个专门收养流浪动物的“宠物之家。”
她有三个仆人照顾着起居,一个头发花白的英国管家,日子过得富足而优雅。
联系到国内对于她的传闻,米冉很快就明白了为什么胡蝶一直保密到现在,才揭开了她想来温哥华的目的——
cathy(凯茜)是一位息影了的影后,她出生于香港,中文名高茜,是第21任香港小姐冠军。
当年她的电影风靡大江南北,是一代人心目中永恒的经典。
后来她的男朋友出轨,她因情所伤,所以宣布永远息影,移民到温哥华来居住。这一住就是十五年。
多少爱慕她年轻时容颜的人,都纷纷专程为寻她来到温哥华。
但她低调地独居于此,四十五岁了,依旧是单身。不接受任何采访,没有任何经纪人。
“cathy以前是我的资助人。”胡蝶介绍道:“自从我父亲坠楼以后,我家就断了经济来源。没有钱,我就没办法在跆拳道道馆待下去。这时候cathy的经纪人找到了我,说cathy想资助我学跆拳道。上帝,我真的没想到她这样的大明星会关注跆拳道。”
“landy,我那时候可没想过你后来会成为奥运冠军,现在你在youtube上也很火。那位被劫持的母亲和孩子还好吗?”
“还好,他们没什么事,倒是那个歹徒,因为持刀抢劫被判了十年。”
“国内的事情,我已经很久没关注过了。对了,landy,你说你要搬来温哥华,是要和你的男朋友一起来吗?”
胡蝶摇了摇头,她有些不好意思:“cathy,我不打算移民了。”
cathy吃了一惊:“为什么?”
“因为……”胡蝶有些为难地看着张和平,“我想我找到了留在国内的理由。”
cathy看了看张和平,再看了看她,顿时就了然了,“那祝贺你们了,”说着,她美丽的脸蛋上露出了一丝寂寞,隐秘而不易被人察觉。
***
临走前,cathy将胡蝶单独找了过去。
她们曾经是资助人与被资助人的关系,后来成为了忘年交。
胡蝶恐婚恐育,想要逃避国内的压力,她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同样单身的cathy。所以和cathy联系了以后,胡蝶打算来温哥华定居。
一来互相做个伴,也聊胜于无。
二来,她想和cathy学习一下如何一个人优雅到老。
作为一代女神,追求cathy的男人如过江之鲫,但她依旧单身到了四十五岁。
前面十几年过去了,单身的日子倒也清闲。只是最近,cathy又被国内的麻烦事纠缠上了——
那些崇尚不婚不育的人们,纷纷都将影后cathy当做了偶像。cathy一生没有结婚,还能优雅从容地老去,不正是“不婚主义”最好的代言人吗?
一些国内疯狂的不婚团体,还千里迢迢跑到了温哥华来,想让cathy担任“不婚形象大使。”
但是现在,cathy淡淡地告诉了她:“landy,可以的话,就不要像我这样单身。”
她打发走了那些不婚团体的人,即使他们开出了一个亿的天价,请她担任什么“不婚形象大使”,她也没有答应。
“我曾经爱过那样一个男人,我以为我是他的全部,他是我的全部,我们彼此付出,彼此依靠,但我从来没有想过,有那么一天,我会彻彻底底地失去他。”
cathy提及往事,平静而理智。
她的青春曾经无悔付出,只是最终付之流水。
“后来,你也知道的,他在外有了女人,和那个女人有了孩子。我没有办法再自欺欺人下去了,于是选择了分手。但我也无法再爱上一个人了,就来到了温哥华。现在都过去了十五年了,我已经开始后悔当初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