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容貌都是程冰洁为以骄傲的东西。
幼儿园时,几乎所有的小朋友都愿意和她玩。
小学时,同学喜欢她,老师喜欢她,她是全班的焦点。
初中时,她是校花;高中时,她一样是校花,大学时,虽不说是校花,系花总是要有的。
可今天冷锋竟然说她是丑八怪!
难道她不知道女孩听到这话会很伤心嘛,就算女孩子再丑也不应该这么说人家啊,这个家伙真欠揍!
可是一想到冷锋的身手,程冰洁就一阵气馁,这是个怪物。
虽然没见过冷锋出手,可能把她从劫匪手中带出来,这本事真够大的。
“我是丑八怪好了吧,那帅哥能不能带我出去,然后帮我给家里打个电话。”现在程冰洁完全是一副商量的口气。
“哎,这就对了嘛,求人帮助就要有求人的态度嘛!”
恰好一根烟抽完,冷锋从石头上跳下来在程冰洁面前蹲下身。
把手机的手电筒打开递给程冰洁。
把程冰洁的高跟鞋脱下来,那小巧的玉足让冷锋一阵心猿意马。
一手握着脚脖,慢慢脱下高跟鞋,轻轻揉着崴脚的地方。
灯光照射在脚踝上,程冰洁双手捧着手机,一张俏脸躲在灯光的背后,那视线缓缓从脚踝上移。
这个家伙对待女孩子细心的时候还是蛮帅的嘛!
程冰洁呆呆的看着冷锋,作为兵王的冷锋怎么会感受不到程冰洁那极度侵略性的目光。
不过,好像在这样的情况下,女人比较容易爱上男人。
还记得网上是这样写的,女孩只会把自己的玉足展示在心爱的男子面前,也只会让心爱的男子触碰。
脚踝上那一抹红色,能看出来,崴脚有些严重。
当然,崴脚嘛,严重也严重不到哪里去,这里也没有药酒。
有药酒是最好的了,当然普通的酒精也管用,燃烧的酒精擦过很快就能好了。
在没有药酒的情况下,作为兵王,简单的治疗还是会的,一手握着脚脖,一手握着玉足,缓缓轻柔。
“怎么样,好点了没?”冷锋问。
“哦,哦,好多了!”
这一刻,程冰洁似乎忘掉了崴脚的疼痛,沉浸在冷锋那帅气的面孔下。
被冷锋一说,这才回过神来。
“你得忍忍了,等我们到镇子上,我再给你处理,走吧,我们先离开这里。”
说着,冷锋把另一只脚上的高跟鞋也脱下来递给程冰洁。
继而,冷锋转过身蹲在程冰洁面前:“上来吧,我背你走!”
“哦。”程冰洁弱弱的回答。
林子很黑,至少看不见路。
可这个家伙是怎么看见的,还走的这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