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的萧敬腾等人听着,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却还是露出不可思议之色!
“哪有这么神奇的事情?吃下一条虫子就能够凝聚仇恨的力量,还能够吸取人家的精气神?”
“虽然说起华夏国苗疆的蛊,确实是挺神奇,我也看过不少这方面的书籍,觉得它确实非常厉害,但是还没有你说得这么牛逼吧?”
“而且这么恶心得蛆虫,怎么下嘴啊?”
“太不可置信了,我是持反对意见的!”
“没准那个天孽组织还是叶南派来的,想要把这海狼岛上,有什么不服气他的人,就用这虫子,把他们给毒死!”
……
一时之间,说什么的都有。
常遇春看着他们,叹了一口气,说:“各位老大,我觉得还是要相信天孽组织。毕竟如果没有他们帮忙,我们就没有办法替老大报仇。你们想想,老大还留下那么大财富,起码都价值四五个亿的各种金银财宝。”
“那些金银财宝老大说过,我们也有一份子的。如果有谁需要,跟他说就可以取出来。但现在,换了一个新老大,换了那个叶南。你们想想,那些宝贝,我们还有份吗?除了那个叫做花仙子的臭女人以外。”
大家这么一听,更是满脸愤恨了,还感到心脏跟身上的肉,都被切掉一大块那般疼痛。
接着,又听常遇春一字一顿说:“总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常遇春,为了给老大报仇,为了坚决扞卫我的权利。我愿意吃下这蛆虫,让自己充满仇恨的力量。”
说着,他从盒子里头拿出一条恶心的蛆虫。
这虫子还在他手指头上,不断甩来甩去,并留下一滴滴黏稠的汁液,让人看着就有些反胃。
但这家伙呢,看着蛆虫,虽然也觉得很恶心,两条眉毛都紧紧的皱在了一起。
但一股坚强的信念支持着他,让他张开嘴,闭上了眼睛,忍着所有的恶心,把那条蛆虫丢进了嘴巴里。
紧接着,就赶紧吞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