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城历史悠久,早在美帝拓荒时代开始,这里就以动物毛皮交易而闻名,每年有成千上万的自由民迁移到此,无论开矿淘金还是圈地放牧,总能获得不错的收获,据说韦恩家族的祖先,就是以贩卖捕猎水獭毛皮起家的。
而后100年的光阴里,哥谭也是美帝最早修建人工运河的地方,为此还特地筹发了第一支运河股票,募集钱财,比费城早了整整五年。如今上个世纪的痕迹几乎已经看不见了,唯独运河还依然存在,静静流淌,诉说沿岸无声的故事。
一艘看上去颇为气派的游轮正从大都会,缓缓驶向哥谭,虽然两个城市如此相近,但没有人会拒绝用这种舒服的方式去任何地方。就好像兴登堡飞艇,即使速度很慢,但也有大把的人喜欢在上面享受天空之城的感觉。
游艇上最豪华的一个房间,不合时宜的阳光从窗帘的缝隙照射进来,床上纠缠的男女,不情愿的从睡梦中醒来。
“这种雾茫茫的光,软绵绵的样子,一定已经到了哥谭的地界了”洛布局长翻身从床上爬起,赤裸着脚走到窗子前,拉开窗帘,瞬间一座钢铁水泥浇筑的城市出现在眼前,烟囱里不断翻滚的黑烟,将整个天空染成了灰蒙蒙的色彩,来来往往的小船不时从豪华游艇边掠过,形成鲜明的对比。
洛布局长一边说,一边拿起昨晚喝剩下的残酒,遥对着这座城市干了一杯。
床上的女人慵懒的伸了伸腰,似乎对照进来的阳光颇为不满,翻了个身继续沉浸在假寐中。
“在我还是小孩的时候,这地方他妈的就是一团糟”洛布局长有感触的看着哥谭,只不过他的视线没有停留在高楼大厦的繁华上,而是注视着运河边浆洗衣服的女人,以及端着鱼竿发呆的老头,这些都是阿卡姆区特有的下层居住者。
“人们在脏兮兮的篷子里乱搞,在街上随地大小便,夜晚任何时候都能听见醉鬼的怪叫,以及街头女人的惨叫----从我小时候到现在,都没有什么改变!”洛布局长继续喝下口烈酒,来自古巴兰姆酒特有的甜味充盈齿间,让人不由像沐浴在加勒比海温暖的阳光下:“我不知道那些穷鬼有没有发现,他们活的就像畜生似的----居然几代人这样待着贫民区,却不愿意像我这样抓紧机会,努力往上爬!”
“或许他们根本就不在意而已”女郎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从床上爬起说道,被单恰到好处的遮住了大部分地方,但牛奶般光泽的皮肤还是让人垂涎欲滴:“为什么突然想起说这个?”
洛布局长回转过身子,拉了把椅子坐下,轻描淡写举起了酒杯,通过里面的浆液打量着女郎。
“最近在大都会参加论坛,但哥谭的烦心事一点都没少过----弗拉斯要收拾戈登,结果却被打的满地找牙。”洛布局长没有回答女郎,反而自言自语的叹道:“什么特种兵?狗屎!他这次落败,将来也压不住下面人了,估计很快特别行动队将要投靠去戈登那边了”
女郎怔怔的看着洛布,恍惚间似乎觉得这个制霸哥谭黑白两道的警察局长,怎么变得有些苍老,言语间也变得萧索阑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