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韦德除了嘴炮了一点外,在教学方面绝对合格。
先是徒手搏击,接着冷兵器喂招。
大概是因为变种血清的缘故,李渝的反射神经超出常人,在各种项目中都展现出惊人的天赋,学什么都很快,想笨一点都难。
“你喜欢用什么?开山刀?武士刀?还是狗腿刀?”
韦德弄来一堆冷兵器,扔在地上。
不等李渝回答,他自言自语的说道,“哈,我可不能让你堕了死侍的名头,也不能让你的天赋白白浪费,那么,跟我一样,用双刀!”
李渝没有行动,疑惑道:“为什么一定用刀?”
韦德反问道:“难道你想用匕首?小子,匕首跟牙签没区别,用那么娘们的东西,你不觉得丢脸么?”
“……”李渝无语。
“就这么决定了,跟我一样用刀!”
虽然说是用刀,李渝最后学习的,涵盖了几乎各种冷兵器。
匕首、军刺、指虎……
用韦德这家伙的话来说,很多危险突如其来,不可能随时带着武器,就算手里拎着条活鱼,也要用它打趴下俩壮汉。
这些武器里面,李渝最喜欢的,是一把仿卡美卢斯bk6丛林刀。
比太刀宽一些,带有刀尖,砍什么都一刀两断。
“果然有缘分,就叫你毒蝎战刀好了。”
李渝摸了摸刀身,感受到冷冰冰的刀锋,突然打了个激灵。
这把刀,该不会是振金吧?
或者说是艾德曼合金?
“无论是哪一种,劳资都发了!”
李渝研究来研究去,也没弄明白,索性抛之脑后。
等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才了解到,毒蝎战刀既非振金,也不是艾德曼合金,而是用碳纳钢材料打造的,同样属于稀有物。
训练持续了一礼拜。
这中间,死侍韦德出去了几趟,寻找弗朗西斯。
而李渝经过训练,终于摆脱了咸鱼阶段,变成了杂鱼。整个人的力量、敏捷、反应速度和耐力,有了大幅度提升。
当然,以他原本宅男的体质来说,就算大幅提升,也没超出常人太多。
这一天,韦德穿好制服,又要出去。
李渝连忙换上衣服,插上两把短枪,叫住了死侍:“等等,我也要一起去,弗朗西斯那孙子,有我一份仇!”
“你下得去手么?”韦德怀疑道。
“怎么下不去手?我又不是没杀过人。”
“呵呵,你是杀过,用枪崩死几个,吐得昏天黑地!”
韦德毫不客气,指出李渝的不足之处。
李渝咧嘴一笑:“放心,这次我有心理准备。”
“是吗?”韦德贱贱一笑,“我调查到一个洗车店,是弗朗西斯的眼线,他们跟国外有生意,你确定要跟我去?”
“没问题!”李渝背上短刀。
“给你个面具,遮脸!”韦德递过来一个曲棍球面具。
李渝不情愿的戴上,嘟囔道:“花五块钱买一个,都比这破玩意强。等我以后一定要自己设计,弄个拉风的造型!”
“走喽!那些混蛋在等我们,去爆他们菊花!”
死侍开上那辆suv,开着车在纽约七绕八绕,最终驶入一处地盘。
这是一家洗车行,因为是白天,人并不多。
两拨人正在场地中间谈话,其中一个西装笔挺,斯斯文文的样子,和周围的彪形大汉形成鲜明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