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国是当时有名的强国,五个诸侯国属它德智体美劳发展得最全面。
这一点仅从国都晟阳的繁华似锦便可见一斑,我从未来过晟阳,但有穆天子的帝都在先,不管是占地面积还是街市繁荣,晟阳皆毫不逊色于后者。
可此时的我完全没心思去观赏这座百年古城的风光,完全想不通啊,尼玛短短几天时日孤怎么就从荆国本土穿越到了齐国晟阳
叶绍没有给我太多沉思的时间,马车哒哒地穿过了大半个晟阳城,停在了一栋其貌不扬、门扉紧闭的屋苑外。目的地不是王宫,这让我有些意外。叶绍先行下车,门口一蓝衣侍卫顺理成章地探过身来抱下我,却是被他主子抬手阻止了。
劳驾叶世子亲自抱我下车,我有点受宠若惊。他瞄见我才扬起的得色,不咸不淡地来了一句:“本王担心吓着了付玲。”
默默看了一眼那个虎背熊腰的黑脸侍卫,消化了一会,还是难以将他与付玲这样一个细腻温柔的名字联系到一起
后来证明是我一时偏差听错了,叶绍唤的是茯苓,不仅他一个,就目前我见过的他手下基本上都是以中草药为名的。给我们开门的老总管叫田七,和茯苓眉眼处有七分相似的小年轻叫天麻。
好好一个别院,整的和个药铺子似的。我不禁重新评估起叶绍,莫非这位世子爷的潜在理想不是成为一方霸主,而是个熬狗皮膏药的白面郎中
还有,我哪里吓人了啦
一般情况下,一国储君是要居住在王宫里潜龙邸,不能私设外宅。潜龙邸说是在王宫里,其实与后宫中间搁了一道高高的城墙。要不然太子长大了,还和后妃同进同出,未免太不合规矩。
孤的情况比较特殊,在我老爹没死之前,整个荆国上下都认为他或许有机会能给荆国添一个名正言顺的太子。但老天不开眼,直到他闭眼前王室里也就孤一根独苗。加之我是个王女,所以从出生到登基,孤都心安理得地住在自己的芳仪殿内。
但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哪家王公子弟没几处隐秘的小别院以供自己和一票狐朋狗友作奸犯科、欺压民女来着。以叶绍自持甚高的秉性,欺压民女倒不一定,可在这儿做得一定是见不得人的事。
我心戚戚然,古人告诉我们知道得越多,死得越快。孤连叶绍的狡兔三窟都晓得了,若不能及时脱身,怕是迟早要被他灭了口。
“你身份特殊,贸然带你进宫不大妥当,等本王安排好了再以个合适的名义将你接入宫中。”
什么叫合适的名义,我斜眼望他。
他摸着下巴:“你是想以本王女人的身份,还是爱宠的身份”
“”谢谢你啊,两个我都没兴趣。
来到别院没多久,换了身衣服的叶绍就脸黑黑的茯苓请去了书房。他前脚走,后脚长得比较讨喜的小少年天麻就进来了,不用想都知道是叶绍派过来看着我的。他真是想太多,除非这短时间内我能再进化出一对鸟翅膀,否则我靠一条鱼尾能往哪蹦啊。
从天麻的眼神看得出,他对我很好奇,估计蛇于叶绍的yín威又不敢与我说话,一人一鱼面面相觑地一坐一站。为了遮掩我的身份,叶绍特意给我买来了长及地的窄裾襦裙。长长的裙摆可以包裹住我的尾巴,又不至于风一吹让我走了光。毕竟大多数普通人没有叶绍那样强悍的承受能力,若是一不小心给旁人瞅见了我金灿灿的鱼尾,十之七八我会被当成妖孽打死。
有句谚语叫“国之将亡,妖孽必出。”每朝每代的统治阶级对我这样的非人类打击力度一向只严不宽,万一“齐国储君公然豢养妖物”的谣言流传开来,到时候第一个拿我开刀的怕就是叶绍。
所以虽然窄窄裙裾捆得我煞是不舒服,顾及性命,我忍。
结果忍了一刻钟后我熬不去了,不能怪我,要怪就怪用叶绍不眠不休地一路飙车飙到了京城。他还不走大道,专爱捡稀奇古怪的偏僻小路来,屁股都要给他颠出痔疮来了
椅子是花梨硬木椅,没有软垫。
束缚在襦裙里的我痛苦地感觉自己就好像是厨房墙上挂着的咸鱼,坚硬而笔直
伺候在叶绍身边的自然是机灵人,天麻很快看出了我的煎熬,很上道地开口询问:“姑娘可是哪里不适”
我振奋了下精神,稍作比划,天麻立刻明白过来我口不能言的困难,很迅速地找来纸笔。我当然不能写自己屁股不适了,便委婉而含蓄地写上了四个硕大无比的字
“我要洗澡。”
除去捆绑的不适外,这条鱼尾几天没沾水,鳞片干得已经失去了光泽。因为对人鱼这个物种的不了解,我极度担心它们会因为干涸太久,就和枯萎的树叶一样一片片掉落
“”小少年脸蹭地涨红,结结巴巴道:“那那,那我伺候姑娘沐浴更衣。”
艾玛,你说叶绍身边怎么养出这么一个纯情小少年啊,简直违背自然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