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之不得,秦致远依言躺平了,林雨蝶将他沾满泥wū的衣服往上翻,他那jīng壮健硕的上半身背部立即呈现在她眼前,幸好不是伤在前面,他的腹肌壁垒分明,一块一块的,要是看到了,她真怕自己把持不住会摸上一摸。
“做个将军搞得身上這么多伤口,大大小小的伤疤,有新有旧,真不知道你为啥這么不爱惜自己的身子。”林雨蝶给他揉着背散瘀青,好心的说道。
他露出了一抹笑,“你喜欢吗?”
以前,有个军妓说过,女人就喜欢身上有疤的男人,当时还引起了哄堂大笑,不消说,众人都抢着脱下衣服给她看身上的伤痕。
“什、什么?”林雨蝶瞬间石化了。
他笑意更浓,“我问你喜不喜欢我身上的疤。”
林雨蝶无言。
她已经很努力的忽视他身子给她的视觉刺激了,他居然还问她喜不喜欢他身上的伤疤……
好吧,老实说,她喜欢。
可能是她喜欢力量型的男人,她很通俗的觉得伤疤代表了男子气概,白白净净的男人比较没有吸引力。
而他是属于有吸引力的那种,还配上一张举世无双的俊脸,就算不当将军去青楼当个小馆也饿不死的。
“怎么不说话了?”秦致远面朝下,是以看不到她的表情,但她手指要揉不揉的古怪力道让他很清楚的知道,她走神了,而且是在想些有的没的。
“我在想事情。”
“想什么?”
☆、172.第172章 相濡以沫
“你不会想知道。”
“我想。”
“你会后悔知道。”
他微微抿chún,“你就说,要不要后悔我自己决定。”
“我在想,你去当小倌肯定饿不着。”
“我说了你不会想知道。”
他不悦的哼道:“林雨蝶,你是女人吗?还真敢想,什么小倌?日后不许你再想这些。”
林雨蝶面前仿佛冒出“夫管严”三个字。
这是她的错觉吧?
她怎么觉得从掉下山崖开始,自己就成了他的所有物?与过去的压抑不同,他直接又霸道……
实话说,被他管着,感觉还挺不错,就是有点不习惯罢了。
有好一会儿,林雨蝶的耳根子总算清静了,因为他也不再开口说话,她便专心的帮他推揉背部,时不时的便看起自己的手来,有些自卑。
她的这双手,cào持家务惯了,看着都挺粗糙的,不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秀美纤手。
她来到洛阳看到莹公主的手就感觉好美,细如凝脂,被那样的手指碰触才会有感觉吧,小瑾瑜的手都比她的细皮嫩rou哩……
“做什么看着自己的手出神?”秦致远冷不防地问。
林雨蝶吐了吐舌头。
“你怎么知道?”他背后没长眼睛啊,光靠感觉也太厉害了。
“就是知道。”他不让她揉了,翻身坐了起来,将衣裳放下来,随口说道:“你手是挺粗的,幸好脸蛋儿还算细。”
林雨蝶没好气地道:“秦大爷,谢谢了!我就当是夸奖。”
秦致远突然定睛看着她,“咱们多久没接吻了?”
他吻她时,她的反应青涩笨拙,就像几年前洞房花烛夜那次被吻似的,她的笨拙反应让他极为舒心。
林雨蝶脸上略略一红,“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他说的半点不错,不管是原主或她,都没有接吻的经验,所以了,适才的那个吻,百分之百是她的初吻。
她也觉得原主都有过丈夫、生了孩子,接吻接的很生涩是很离谱的一件事。
但她知道的原主记忆就是如此,因为秦致远跟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