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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我再也不开报社坑了 >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3

马文才入学那夜,天降陨石,梁山伯开始发烧。

我摸了摸梁兄的额头,接着安静来到厨房,拿起柴刀,为了保证一刀毙命,还找出磨刀石把刀锋磨得更亮更快熟知剧情就这点好,我只要宰掉丧尸梁山伯,就能当个普通祝英台嫁给高富帅马文才啦

但是注定要当丧尸王的梁山伯,进化快的超出我想象力啊,当我拿起锋利柴刀踌躇满志回寝室,就看到梁山伯在吃四九啦。

就像美女要展示美貌,名将要显示武力,梁山伯用尖锐的牙齿啃咬shǔn xī着四九的脖子,从一个穷书生演变成身体强壮超越超人的丧尸。

我被震撼了,下意识想跑,但是转念一想跑了以后没出路啊,便鼓足勇气用柴刀砍向了梁山伯,我的动作很不熟练,本意对准脖子,却不自觉闭着眼睛瞎砍,他挥起手臂,挡住了,我睁开眼,专注的看着那泛着金属光泽的手臂。

他开始试验自己的力量:

金木水火土空间雷电风精神全系异能

强的吓人

一个月时间,丧尸统治世界,梁山伯是丧尸王丧尸开始流行豢养人类,啊,估计是它们发现了,人类灭绝它们就没食物了,大部分人都是过去猪牛羊的命运养起来吃肉,而少数幸运者,以宠物的形式,苟延残喘。

我是女主祝英台,我是梁山伯的萌宠。

马文才也成为丧尸了,占据了一个温泉,真正纯天然,富有一股子臭鸡蛋味道。他紧跟流行也养了只人宠王胖子。马文才就喜欢胖子肥肥臃肿的脂肪,三层下巴和十月怀胎般的肚子,估计某一日当不了宠,吃的时候可以以一当三。

我的主人梁山伯说,我成为宠物的契机就是够笨。

因为他认为:笨笨的人类最可爱。

我明明是个很伶俐的美少女

啊,要用宽容的心看待问题,我的待遇,至少比王胖子强,马文才强行投喂催肥,导致他越来越痴肥。

每隔几天,我家主人就会带我去温泉泡澡,然后顺便和马文才互相晒人比宠物,我甚至能脑补它们的对话:

我们家的胖子比较好脂肪多

我家的英台叫声好听

胖的最可爱

笨的才好

我后悔:写报社文居然不做详细设定

如今,我和梁山伯主人依然一个卧室一张床,如果主人泡过温泉,它就是臭鸡蛋的味道;如果没泡,就是尸体的味道。

比较而言,我稍微倾向臭鸡蛋味儿。

宠物没有资格要求主人洗澡频率,我最大愿望成了:快让我鼻塞嗅觉失灵

就算我不乐意,梁山伯照样和熊孩子养猫一样养我,我活的很辛苦啊,被揉揉捏捏摸摸抱抱吸吸人类吸猫丧尸吸人,当成蠢材它用簪子镯子漂亮衣服逗弄我,指望我和傻逼一样追着首饰华服跑啊跑用手捞,他吃人闲暇会投喂我难吃的食物梁山伯没有人的味觉,他做的食物难吃极了,最讨厌的是,他居然试图喂我人肉

很久以前,我吃着烤肠和鸭脖,兴致来了,会丢一块给自家的猫吃,看着猫吃得香,自己也觉得愉悦。

这不代表我乐意被喂人肉一只耳朵加一根小指头塞到我嘴里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傻掉了,呕吐的昏天黑地眼冒金星。

梁山伯忙着筹划新货币政策人肉成为货币,丧尸没有生命的活力,最大动力是食欲,高等级丧尸才有了对生活的其他愿望:例如养个人宠一宠,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质量的人肉如何划分价值,是个大工程哇。

四九,不,是袁守诚终于出现死亡以后才能恢复记忆,这一点太过分了,不能每次让他死一死后才派上用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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