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坐下来,皮靴一高一低搭着脚蹬,纤长的指尖拨响第一个音节。
她唱起来:
“howmanyroadsmustamanwalkdown
beforetheycallhimaman”
女人垂至胸前的长发乌黑浓密带着点波浪卷,她微微偏着头,长发遮住了她一侧的眉眼,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和挺拔俊秀的鼻梁。光尘烟雾中,她的面容五官隐匿在阴影里,隐约可见姣好的轮廓。
“howmanyseasmustawhitedovesail
beforeshesleepsinthesand”
“howmanyyearsmustamountainexist
beforeitiswashedtothesea”
不同于鲍勃迪伦唱的blowinginthewind,没有风琴的合奏和略带跳跃的轻快尾音,女人的声音磁性低沉,带着很强的穿透力。歌声仿佛环绕着琉璃灯,弥散在酒吧的各处角落,空灵的中型嗓音跌宕婉转,洞穿了耳膜直达内心,让人想起太平洋的阵阵岸风,夜色沉沉中的海鸥和沙滩。
“theanswer,myfriend,isblowinginthewind”
她放慢了调子,旋律悠悠扬扬,仿佛一个年长者正徐徐道来一个沧桑漫长的故事。
除却她的声音和吉他清澈的弦乐声,周遭愈发静谧,人们注视着台上静静歌唱的人。
效果灯的光线很暗,周身的光晕将她衬得迷人而夺目,好似暗夜中盛开的一朵婷婷的黑色玫瑰。
“theanswerisblowinginthewind”
一个利落干脆地扫弦,曲子戛然而止。唯留余音久久不散,动人心魄。
女人站起,略略欠身,缓缓走下台。
而此时此刻听众们才仿佛若梦初醒,零星的掌声如滴水入海骤然掀起浪潮般的欢呼呐喊。
顾沁见白若芷一抹眼角,向侧门跑去。
作者有话要说: hhhhhh第一次发请忽略主角名的苏感,被吐槽过也想过改名但是感觉都不如最初的感觉,怎么改都觉得不合适。这里其实一直是起名废otz
、chapter2
那天是我第一次见到陆墨。
下午快离开学校的时候,顾沁发给我短信,要我陪她去听一个人唱歌。
她说那个人叫陆墨,本科与我研究生同校,后来去斯坦福读研,如今已经毕业了。
我叫她发给我时间和地址晚上八点,在隔两街一间叫“沐雪”的酒吧。
那也是我第一次去酒吧。顾沁嫌我穿得太过另类也许去酒吧不该穿得学生气太重。
有句话叫“早知今日,悔不当初。”
很久以后我都在想,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还会不会捡起那个墨叶子。
早知当初,早知当初。
记得那时候陆墨唱了一首dylan的在风中飘荡,我从未听过那样的在风中飘荡,那样悲伤却直入人心的震撼,直到一曲终了,我才发现自己早已泪流了满面。
所以一直有人说我敏感感性得过了,其实与其说我泪点低,不如说我泪点奇怪。
陆墨下台以后有很多人追去找她,我被人群挡得进退不得,但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