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过三次。
第一次,死在大马路边,遇见萧谦墨的那一天。
第二次,死在萧家,苏万国把我卖掉的那一天。
第三次,死在苏暮烟三个字,爱上他的那一天。
从此,我没有活过。
但我被姗姐锁在白房子里的那几十个小时内,我在死亡中清醒了。
从行尸走rou,变成了有灵魂的行尸走rou。
犯错三次,还有救吗?
“唯命是从,我有别人。”他坐到沙发上,把我抱在他怀里,“你听话就好。”
鼻子一酸,真的就不争气地往外掉眼泪,啪嗒啪嗒……
“我听你的话,听了将近九年!我累了萧谦墨,你有你的规矩,我有我的底线。今晚过后,放我走吧!”我尽可能哭得好看一点,“我不解释为什么那几天我不在韩家,如果你想知道,就不会不知。”
一生中,能有一段两情相悦的时光,就像花曾经有过最绚烂的绽放。
而我的一生,注定了写不出两情相悦四个字。
————
那天,萧谦墨还是走了。
被我赶走的也好,对我彻底失去兴趣了也好,总之他走了。
没撂下什么狠话,也没说以后见不见。
毕竟他不是那种话说狠了说绝了,然后还会后悔的人。
他是那种一声不吭,就一招致敌的人,多说无益。
他走之后,我把他刚才用来抵住我脖子的酒打开,一整瓶guàn进嘴里,不带喘气儿。
这也是我的本事!
头发散乱,半躺在沙发上。
还好没了孟姐,我才如此自由。
可是那晚到了凌晨,我醉醺醺地出了会所大门,还是习惯性地往小区走了。
掏钥匙的时候,摸了半天都没摸到,不知道哪来的脾气,直接把包扔到地上。
该死的,我是已经离开的人了!
棉老打电话说陈曼在会所等我,接我回去。
我又没出息地蹲下去捡起包,一脚深一脚浅地下楼。
棉老在电话里说:“丫头,你看清路啊!别走错了!”
我已经走错了。
回到棉老家已经凌晨三四点,但我没想到,刚躺下没多久,大概七点的样子,就有佣人过来把我叫醒。
“棉老的规矩,必须用早餐!”
头疼欲裂,前一夜我喝太多酒,睡得晚,现在完全连走路都是晃悠的。
但是人在屋檐下,我不得不遵照他的话。
下楼的时候,棉老已经在餐桌旁,陈曼也在。
“我的规矩,必须吃早饭!然后陪我散步!”棉老也不看我,“不管你昨晚发生了什么,不用告诉我!”
之后,我忍着头疼陪棉老在附近散步,最终回去。
吃过午饭,他终于松口让我上楼睡觉午休。
他说:“你记住,不管你工作有多累,三餐按时,作息规律,这是我最基本的要求。”
不得不承认棉老是一个很厉害的人。
他极为自律,所以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