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昭扭头,“夫子”
沈风强制压下喉咙口的干呕,摆摆手,示意无碍。
他点点头,继而入屋。沈风扶门大口灌着新鲜空气,努力冲刷印入脑海的腥味儿。
稍一冷静,沈风脑子也灵活起来,按理,他们离开后院不足半柱香,纵然厨师小厮为人所杀,也不会这般迅捷地产生如此浓重的臭味,难道说他们早就死了那为何那些端菜仆人面色如常,丝毫不见死色。还有,这么多条人命,到底有何深仇大恨,竟将宴会一夜化为血腥修罗场。
沈风将思来想去得出的结论告诉连昭。
连昭擦了擦指尖血渍,半晌不吭声。
沈风将此归类于他已拜倒在自己机智聪慧之下,但羞于启齿而选择了闭口不谈。抬眸四十五度仰望天空,沈风又得出了一番结论,正要再次抒发给连昭,却见他直直望着大堂方向,神色凝重,不知在想些什么。
自他们重逢,沈风便发觉连昭言行举止不同以往,如今的他,不再是喜怒哀乐皆写在脸颊的傲娇娃娃,他深沉内敛,是个傲姿群发气势如虹的少年郎。
他突然而来的可靠,沈风忽觉眼角湿润,不禁以袖拭泪,心中满是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感慨。
俄顷,连昭仍是全神贯注。
沈风就好奇了,这小子盯着什么东西思考这么久,还目不转睛的。
这么一想,沈风也凑去,伸长脖子跟他一块儿瞅,还未看出个名堂,眼前骤然漆黑,沈风下意识往后缩,脊背却抵上连昭结实胸膛,紧接着他温热手掌覆盖沈风的眼皮。
眼皮的触感告诉沈风,这是一只常年练剑长满茧子的手。沈风心神一动,七年以来,他一定受过不少苦。
他贴近沈风,一手捂沈风眼,一手搂沈风腰,轻声道:“别动。”
沈风莫名其妙,欲扒拉下他的手,“你干啥啊挡住我眼睛做什么你小子该不是看了什么长针眼的东西吧”
连昭的手掌紧紧扣在沈风脸上,老半天,沈风也没撼动一分一毫。
“不该你看的东西,你最好别看。”连昭道。
沈风:“”
沈风好奇心旺盛,加重力道,终于扒下他的手,正打量连昭到底看见了什么东西。
徒然间,大堂那方传来声声诡异嚎叫,音色如狼似虎,声浪震天动地,此起彼伏,简直闻所未闻。沈风脑海中飞快闪过一个念头,这发出叫声的指不定是什么稀罕物,若是抓来卖钱,以及岂不是立马要走上人生巅峰。
被银子蒙蔽双地奔跑起来,连昭被沈风这一举动弄个措手不及,一眨眼,沈风就没影了。
人有时真不可钻进钱眼里,银子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多一分少一分都无所谓,还是小命比较重要,往后他沈风一定要做个养生的猪猪男孩,喝酒泡枸杞,熬夜吃人参。
当沈风被一通身血红的无名怪物扼住喉咙呼吸不畅时,有了如上感慨。
沈风脸憋得通红,面对怪物,做着最后的倔强:“草泥马。”
怪物闻声未动,只加重了沈风脖子上可以称之为手的爪。
在沈风快坚持不住之时,连昭姗姗来迟,飞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