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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全职太太就不能拥有幸福了吗?

《我的前半生》热播之后,有女人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千万不能做全职太太,好歹也要有份工作,这样才能不被男人甩掉!仿佛做全职太太是婚姻失败、爱情背叛的罪魁祸首。其实这是一种误解,罗子君婚姻失败的原因,不是因为做了全职太太,而是因为她相信了一句话,那就是陈俊生结婚前说的“我养你一辈子”。这句话使她认为只要结了婚,无需亲手打拼,也能从男人那里获得生活保障。她这么信了,也就这么做了,结果却错的一塌糊涂。

中国有句老话: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句话使女性相信,通过结婚可以从男人那里获得生活保障。而结婚还是爱的体现,那么这种保障就不能仅仅是满足温饱,而应该是男人所能给予的最高待遇。可一提到最高待遇,就不只是在物质是要享受这个家庭最好的,精神上也要达到最大满足,换言之就是家庭的一切事务和所有成员的一切行为都需符合“我的”意愿,包括要“为我”服务。这时不仅家里的大事小情要由“我”做主,家庭成员还要听我命令供我驱使。“我”成了家里的“王”,不但不承担家庭责任,连自己的事自己都不愿做,而要别人来替“我”做,明明是一起身就能拿到的东西,非要别人拿给“我”。因为不这样做,就不能体现“我”得到了“爱”,不把这种状况发展到极致,就不能证明“我”得到的“爱”品质有多高。

事情一但发展到这个地步,问题就出现了。首先的问题是一个人如果以依靠别人,而不是以自食其力作为自己的立身基础,他就不会把遵循客观规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因为他要满足自己的愿望,只要不断地向别人提要求就行了。他就会只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只关心自己的愿望是否得到了满足。可是一个人如果不遵循客观规律,他的欲望就不会受到制约,他的行为就会缺乏理性,行事就会显得随心所欲,让人难以接受。而一个人如果能享受最高待遇,他就会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就不会以平等之心待人,就不会尊重别人,就会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意愿。在这种状态下的家庭里,享受特殊待遇的一方对另一方就会只有要求,没有关爱。这是很伤双方感情的,但是享受特殊待遇的一方还必须这么做,这既是在享受特权,也是在维护特权。因为规则上虽然规定“我”有这个特权,但是如果“我”表现的比较弱势,别人就会无视“我”的权利,进而剥夺“我”的权利。于是就出现了像罗子君那样想探知丈夫的一切秘密,想掌握丈夫的一切行踪的想法和行为。

那时就会出现这种情况,一个并不承担家庭责任或是只承担极少家庭责任的人,他的个人支出却在家庭支出中占很大比例,他对家庭贡献很少,反过来还需要家庭成员耗费许多精力去照顾他。而这个人还主宰着家中的一切,包括其他家庭成员的行为,但他又缺乏对事物的正确认知,做出的决定很不得体,让人难以接受。可别人和他还不能沟通,他要求别人必须服从他的意愿,却从不考虑别人的感受。那时这个人就会得到一个和陈俊生对罗子君的评价相同的评价:“她什么都不会,她也什么都做不好。”而这样一个人还要时时刻刻管着自己,限制自己的自由,这怎么能不让人想离婚呢?可一但提出离婚,以罗子君为代表的这类人马上就会感到很委屈,罗子君就哭着说:“是陈俊生把我娶回家,叫我不要工作的!是他许诺我一个完美幸福的人生,是他要养我一辈子的!”这话真的没错,大家真的就是顺着这个思路走过来的,可最后怎么就走不下去了呢?那只能说明这个思路从一开始就错了!

其实在婚姻中根本就不存在谁养谁的问题,而只有两个人分工合作、共同经营婚姻的问题。男人说我养你,只是希望你不出去工作,有更多精力把家庭照顾好。如果事与愿违,他就反悔了。

但是如果这么说,恐怕许多女士立即就要反对:“我们把家照顾好,让男人放心大胆地在外面跑,那婚姻不是失败的更快吗?秦香莲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

秦香莲的确是照顾好家庭却遭丈夫背叛的典型案例,但这不能说做了全职太太照顾好家庭是错的,而是怎么维护好全职太太权益的问题。首先我们应该把认识提高到“全职太太”也是一种职业的高度,承认太太照顾好家庭这也是工作,也是在付出劳动。既然是劳动就应该获得报酬,这个报酬从哪里来呢?自然是从丈夫的经济收入中来。丈夫能够毫无顾虑地全身心投入到事业当中,同时还享受着太太创造的舒适家庭环境,是因为太太全部承担起家庭责任的缘故,那么丈夫的事业成就和收入就不完全是他个人努力的结果,而是和太太合作的结果,太太理应从他的全部收入中分出一半,作为自己的劳动收入。那家庭开支怎么办呢?家庭的共同开支自然是共同承担,收入既然是平均分配,开支自然也是平均承担。至于夫妻个人的开支,自然各人从各自名下的收入中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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