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社会,赋税制度是随着土地产权形态的变迁而演变的。
均田制的崩溃,是中国古代社会赋税制度史上的历史界标。
“两税法”反映的不仅是赋税制度的变化,更是唐中期以后土地产权的演进。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宋代产权私有已是大势所趋。
“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但是普通农民根本没能力去购买一块土地并且去对它进行开发!”
“没有耕牛!整个跃龙村也只有三头耕牛!”
商品经济日趋发展的情况下,土地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资源,能够不受限制地进入市场,成为商品而进行自由买卖。
站在梅府外面的农民大多都是经历过大灾荒过来的农民,个个穷的叮当响。
当土地日益显示出其作为能不断增值的商品的价值时,也进一步激发了人们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欲望,产权私有化也越来越不受任何限制地膨胀起来。
周元道:“他们被地主所剥削和压迫,若不是因为实在活不下去,他们也不会反抗!”
在“田制不立”、“不抑兼并”的态势下,可资利用的生产资源已大部分为私人所拥有。
“安史之乱”前后,府兵制逐渐被募兵制所取代,百姓已基本上不需承担兵役。
唐中期的两税法,将代表力役之征的庸钱并入到两税中征收。劳役向赋税的转化进程日益强化。
演及宋代,虽然从国家法律规定上百姓仍然有服徭役的义务,但在实际操作中,国家陆续规定可以钱代役,各种徭役均已开始了向以赀代役转化的过程。
只要有钱,有权,在大宋朝可以活的很滋润。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想要获得一块自耕地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对于土地买卖实际上没有太大的限制,就算如此,土地的流转也只是在社会上层。
梅笑寒道:“若是我雇佣你们来为我耕地怎么样?”
众人听后皆兴奋不已,道:“若是梅公子愿意要我们,我们自然是一百个愿意,只是梅公子你并没有那么多土地需要人去耕种啊!”
周元道:“梅公子真的想要买地?”
梅公子寒正盘算着把带来新的种子拿到这块土地上做实验,正愁找不到那么多人来种,现在看来这种担忧完全是多余的。
梅笑寒给愿意来给自己种地的农民的待遇是总产量的一半,按照每亩地六百公斤的产量计算,种植一亩地这些农民可以得到三百公斤的粮食。
高产农作物的亩产在数千公斤以上,这已经足以满足这些农民平日的饮食需求。
“梅公子,你真的愿意雇佣我们给你种地,并且把一半的收cd分给我们吗?”
梅笑寒道:“不错!只要你们跟着我干活,一天三餐我都包了!”
不仅如此,在粮食收获以后,我还会给你们每人一贯钱!
众人皆表现出不可思议的表情,他们不敢相信,这么好的事情会发生在他们的身上。
不仅不用担心吃的问题,而且还有了额外的收入。这是他们万万也不敢想的。
“不不不...此事我们是万万不敢答应。”
“是呀!是呀!我们不能答应!”
梅笑寒道:“怎么?难道你们嫌我给的粮食太少了?”
“我们绝不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