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无羡道:“也对,也不对。”
蓝忘机道:“何解。”
魏无羡道:“字的确是那个字,意思却不对。非侠义之义,乃义庄之义。”
他们踏着乱丛杂草走上这条岔路,将那块石碑甩在身后。魏无羡继续道:“这几位姑娘说,自古以来,住在那座城里的人十之六七都短命,要么短寿要么横死,城中供置放尸体的义庄非常多。再加上当地特产棺材纸钱等丧葬yīn奉之物,无论是做棺材还是扎纸人都手艺jīng湛,所以就叫了这个名字。”
路上除了枯草乱石,还有不易觉察的沟壑。蓝忘机目光一直留意着魏无羡的脚下,魏无羡边走边道:“她们说,这边的人很少去义城,里面的人除了送货出来,也很少离开。这几年几乎没见到人影。这条路已经荒废了好几年没人走了。果然难走。”
蓝忘机:“还有呢。”
魏无羡:“还有什么?”
蓝忘机道:“你给了她们何物?”
魏无羡道:“哦。你说那个?是胭脂。”
他在清河的时候,向打听行路岭的那名江湖郎中假道士买过一小盒胭脂,一直带在身上。魏无羡道:“向人家打听事情总得给点答谢。我本来要给银子,把人吓坏了不敢收。看她们很喜欢那个胭脂的香味,好像从没用过这种东西,就送出去了。”
顿了顿,他又道:“含光君,你这样看着我干什么。那盒胭脂是不算好。但现在的我又不比从前,整天身上带一堆花花草草钗钗环环到处送姑娘。真没别的能送的了,有总比没有qiáng。”
像是被唤醒了什么很不愉快的回忆,蓝忘机眉尖一抽,慢慢扭过了头。
沿这条难行的道路前行,杂草渐渐稀少,朝两旁收拢爬回,路面也逐渐开阔。雾气却越来越浓。
左手臂收拢成拳时,一座破败的城门出现在长路的尽头。
城头的角楼缺瓦少漆,掉了一个角,异常破败难看。城墙上尽是不知何人乱画的涂鸦。城门的红sè几乎褪成了白sè,门钉一颗一颗锈得发黑,两扇门虚掩着,仿佛有人刚推开一条缝,溜了进去。
还没进去,就让人感觉,这必然是个群魔乱舞的鬼地方。
魏无羡沿路走来时,一直在四下打量,到了城门前,评价道:“风水真差。”
蓝忘机缓缓点头:“山穷水恶。”
这座义城四面都是高山峭壁,山体严重向中央倾斜,呈压倒迫胁之势,仿佛随时会塌下来。四面八方都被这样黑魆魆的庞大山岩包围着,在惨惨的白雾里,比妖魔鬼怪还妖魔鬼怪。光是站在这里就让人xiōng口发闷心口发慌透不过气,有一股qiáng烈的威胁感。
自古以来就有“人杰地灵”的说法,反过来的说法也是有的。某些地方由于地势和所处位置,风水恶劣,天然的一股霉气萦绕,居住在此地的人容易短命夭折,诸事不顺。若是祖祖辈辈都扎根于此,更是霉到了骨子里。而且经常滋生异象,发生尸变、厉鬼回魂等事件的可能是别地的好几倍。显然,义城就是这样一个地方。
这种地方一般位置偏僻,仙门世家管不到。当然,也不想管,很麻烦。比水行渊更麻烦。水行渊还可以驱赶,风水却是难以改变的。没人哭喊着求上门来的话,各家族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做不知道了。
背井离乡是城中居民解脱的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