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之后,还是在刘玄德营垒外。一众看起来不怎么精神的头目簇拥下,程远志看向那座营垒的目光几乎能冒出火。
连续三天,每天都是三面,几轮,上万人的强攻。伤亡惨重,士气低迷。黄巾兵士的尸体铺了一地。所以不得不与刘备所部协议,专门花半天时间进行清理。
然而就算这样,他也没攻破刘玄德守的营垒。
这还不算什么。
对程远志来说,重要的是连续不断的失败,动摇了他的威望。他感觉到周围头目,兵士看他的眼神变得不一样了。
敬畏在减少,不屑与憎恶在增加。
他的黄巾军大渠帅的位置,在动摇。
对一名农民义军领袖来说,再没有比这更可怕的事了。
与之相对,刘备所部伤亡不多。
虽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字,但从历次攻战的表现能看出:器械齐备,后勤物资充足的刘玄德所部。根本不害怕这种炮灰蚁附的攻城手段。
“刘玄德……”
程远志咬着牙,嘟囔着这个名字。除了深刻的仇恨外,更有一些力不从心,以及全力压抑的恐惧。
“不过没关系。”他接着嘟囔着:“这一切都要结束了。最终胜利的仍旧是我!”
……
与此同时,刘玄德所部,伤兵营。
与同时代的其他伤兵营不同,这里很少听到绝望的嚎叫。看到鲜血淋漓,伤口感染,化脓,散发着恶臭,行尸走肉一样的伤兵。
这里非常干净,甚至比一般营房还干净。床单与被褥纤尘不染,空气中弥漫着酒精味。一批穿着白袍的医匠忙碌着,偶尔能听到尽量压低的咳嗦声。
还没到吃饭的时辰,所以闻不到热气腾腾的饭菜香味。
“好好休息,好好养伤。”
因为时间关系,刘玄德不能说太多。
他只是挨个病房走一圈,握着每一名伤兵的手说出这样的话,然后就会离开。
不过就算这样,也足够这些士兵们感动的了——
他没有学习那些古代名将,为士兵们shǔn xī脓血。
并不是他不愿意那么做。而是那样不够卫生。
他是真心实意想这些士兵好起来,而不是为了赢得军心的作秀。
刘玄德身边,公孙续看着这一幕欲言又止,心里若有所思。
这几天时间,他一直跟在刘备身边。刘玄德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没有瞒过他。而他的态度也从最初的感觉好笑,不屑,自以为是,渐渐地冷静下来,开始仔细的观察。
按照刘备所说:“伯圭兄教会了你为将之道。现在叔父教你的,是为帅之道。”
最初的公孙续并不相信。
他在北地边郡长到现在。出生时听得是军营里的号角声。懂事后学的是兵法武技。第一次出阵在十二岁,白马将军没给他的儿子任何优待。公孙续就像一名普通新兵那样,冲杀在第一线,生死相搏,他不单幸运的活了下来,还当场斩首两级。
从辽东军一名普通士兵,到白马义从的军候。公孙续是一步一个脚印,靠自己一身本事拼杀出来的。
所以,这个年轻人很正常的自以为是,很正常的傲慢,也很正常的觉得,军事上,刘备没什么可教他的。
他尊重刘备,是因为刘备渊博如海的学识,超人一等的智慧。而不是军事能力。
不过现在,公孙续觉得自己错了。
与狂气十足的公孙瓒相比,刘备的指挥风格偏向厚重。如果说公孙瓒是草原上被称作白灾的狂风暴雪,刘备就是海边不露痕迹却杀意十足的朔望大潮。
在刘备身边几天,明明刘备任何事都没瞒着他,甚至还会百忙之中抽出空隙教导他。但刘备所作所为,公孙续最多只能看懂一半,更多时候连一半都看不明白——偏偏这些他看不明白的所作所为,总能起到极好的效果。
在一次不自觉用自己的父亲与刘备相比之后,公孙续非常惊讶的发现,名满天下的白马将军在某些事上,也比不过他的玄德叔父。
这让刘玄德显得高深莫测,尽管他已经竭尽全力的想要平易近人了。但越是这样,他在军士心中的形象就越高大,越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