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朱轮聚将鼓旁,挂着铁绞长鞭,方头环铡,竖着圆头握把的军棍。军棍三角平头一侧,棍漆斑驳,殷红如墨,显不是摆设。
两个头抹黄巾的亲兵,帐外一左一右,按刀而立。
“果是李轩为帅?”
帐内,一身布衣的邓茂瞪大了眼,紧紧盯着身前抱拳之人,小眼神里满是不可置信,“阿大,你眼没花吧?”
“某都快被小仙儿穿的华服晃花啦。”
同是一身布直衣的阿大,抱拳的手一放,重重一点头,斩钉截铁道,“穿的跟个蚕似的,黑马上一朵胖白云,可好认了,就是短毛妖,旁人没这么风骚。”
“诶?”
邓茂小眼神诧异,挠了挠脑门上的三炷香,稀奇不已,“我原只想把这邪物送入涿县,以溃官军士气,他可够邪门的,满幽州的忽悠,倒叫他拉起了一支日怪的红巾军出来。”
“都是大帅教的好。”
一旁一位身裹皮甲,身材壮硕,胡子拉碴,气质豪猛,偏偏气质猥琐的蜡黄脸豪汉,抱拳谄笑一声,“若无大帅悉心教导,让其领会了我太平道奥妙,哪来的红巾军?不过是把咱的黄巾换个色罢了。”
“可他是用火德之赤呀。”
邓茂心中认同副将高洪的说法,可歪着小脑袋想想,眼神又沉沉的,“哼,又拍马屁,怕是恐官军剿他。吃着我的甜豆包,就对太平道生死不离,一转头到了官军地盘,又对苍天富贵不弃?真是墙头一仙草,风吹两边倒。”
“一堆新练乡民,不过六千卒,敢撼我太平道八万大军?”
高洪信心十足的一仰下巴,扬声大叫,“咱保准让他有来无回。”
“那当然。”
邓茂得意的一甩头,哼哼道,“以他的胆色,又知本将佯攻之时,向喜用老弱鼓噪,必是想冲散关下老弱,入城与你本家会师。若是让他进了居庸,八成就再也龟缩不出了。”
“俺个贱人,何德与上谷太守高一家?”
高洪不屑的侧脸吐了口吐沫,“若不是这姓高的也是乌龟,定斩了他的头。”
“先把短毛妖送来的豆包,吃了吧。”
邓茂收抚下巴,一脸愤愤,“他娘的,这什么世道,咱转战幽燕,血战近仨月,才得多少牲口?他全凭一张嘴忽悠,居然随军就带了千匹骡马,数百只羊。他奶奶的,他这是打仗兼放羊呢,还是天天吃烤全羊呢?”
“那都是给咱送的。”高洪哈哈大笑,状极欢愉。
毕竟,短毛妖在邓茂军中是个传奇,后营妇孺皆知这位大仙除了一张嘴,那真是文不成武不就,没人看管都不跑,乖极了。
随着北方联盟在幽州骤起,营中与短毛妖熟识的黄巾士卒老弱,更是喜欢谈论当初短毛妖的种种怪诞之举,连带对越传越邪乎的北盟,同样不以为然。
赤旗军堵豪强家门口鼓噪,摇旗放炮,还是黄巾营里学来的呢。
认识短毛妖的太平道徒,皆以其师自居,每每北盟敲诈豪族得逞的消息传至,营中老黄巾,多会跟着得意。
便是连北盟“大户谷满仓,饥骨露于旁”,“吃他娘,喝他娘”,“打土豪,分田地”等令人畅快的口号,那也是毫不犹豫的就抄了过来。
吃他娘,喝他娘,黄巾来了不纳粮,比苍天当死,黄天当立都鼓舞人心。
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高洪虽然是由程远志大营合兵而来,可对短毛妖的种种稀奇传闻,耳朵早听满了。
一个人这么说,两个人这么说,或是说不准,可都这么说,他就不能不信了。
这种鸟人都能为帅,旗下兵为何物,就可想而知了。更别说一路行军,一路狂喊“北盟小仙,法力无边”了,这不就是太平道同行么?
既是同行,便是红巾军装备更好些,成色想必也差不多。
起码黄巾是终日舞刀血战,红巾那帮鸟人是终日舞旗呐喊,比太平道都太平。
何况是八万打六千,那还不是手拿把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