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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吾本中山靖王之后

似乎家主人的评语定了调,或是简家下人真心觉得就是如此。

反正,环境的突兀感在以肉眼可以察觉的速度消退。

一个客居主人家的客卿,几日之间就能让简家别院的下人,生出一股司空寻常的熟悉感,仿佛亘古以来李轩就住在这里,习以为常。

这实在是太美妙了,特别是对李轩的混饭大业,尤为重要。

混饭是个技术活,天天啥也不干,废物点心一样,迟早被嫌弃。

可要展露才华吧,一个萝卜一个坑,他明知道简家账房,库房的管事,就是财会中专的体育特长生水平,可也只能称其为“今管仲”。

他才不会把更好的方法拿出来。

那是打击人的自信,砸人的饭碗,惹人记恨。

倒是算盘还没有,可以回头有闲了,弄出来配上珠算口诀,试试效果。

这是开源,不是节流,不用拔有坑的萝卜。

那就是能干的事。

得罪人的事,以混饭为追求的李轩,是不太愿意干的。

他就想尽快把文盲的帽子摘了,字都不认识,又谁都打不过,这不是治世之文盲,乱世之草包,又是啥?

简雍颇通金石之道,李轩打算与其学篆刻,一为习字,为主公与臣的上下级关系之外,再添个师生的纽带。二为私好相通,好随时凑上去请教,自然而然的接近要献媚的目标。

一石二鸟。

但篆刻学字只是个由头,跟人学字倒是不必。他借了简家藏书,竹牍木简一堆,用于象形文字的逆向“以形还神”。

一笔一划的重学,那是浪费生命。

他打算拆偏旁,制对照字根表,馬不关门多了四条腿,古马今马还是那个马,电报原理,把偏旁换算一下的事。

篆刻,就是为了把偏旁,用手刻进记忆深处。

效果还行,前天才开始列字表,拆偏旁,编列字根对照表,两天多就能认出不少小篆,汉隶了。

只是可以认出的字,许多尚不能写。

他只是刚掌握了古字的“口语”而已,可要一笔一划不差的写出来,除了多练多写之外,他也没别的辙。

他最讨厌的就是水磨功夫,若不是文盲太影响混饭待遇,他根本不介意自己会不会写字。

“没椅子真是别扭。”

盘在黑漆矮几前的李轩,描几个偏旁就换个伸腿的姿势,舒展发滞的双腿。

他怕膝盖疼,就没跪坐,可就算松垮的坐在地板上,坐久了也是腰酸腿疼。

“真佩服道士和尚,眼镜蛇一样,一盘就是一天。”

李轩搁笔,龇牙咧嘴的按几而起,弹了弹腿,又原地蹦了蹦,紧了紧腰带就朝门外走。

他得去趟前院,看看他让简家木工打造的高桌座椅,弄好了没有。

门口及履,顺着门廊朝左走,与看到他出来,迎出来的使女夏荷打了个招呼,示意不用跟着,廊头循木阶而下,哼着小曲朝前院晃。

“老苗。”

路过花圃,李轩笑呵呵的冲正在拿鸡蛋壳调汁,予花施肥的花匠简苗打问道,“我看咱这院子里蜂不少,这蜂哪来的,你知道不?”

老苗闻声抬头,一见李轩就露出了憨厚的笑,甩了甩手里的鸡蛋壳,单手支腰道,“俺也不知,或是城外飞来的吧。”

“咱家有会养蜂的么?”

李轩非常自然的以简家人自居,对简苗昂声道,“回头你留意下,问问谁会养蜂,办好了均你一罐蜂蜜吃,点心没蜜不好吃。”

“嘿嘿。”

简苗闻声嘿嘿一笑,李轩喜奢爱闹,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名声,与其平易近人,待人以礼的名声一样响,听到交代,很是自然的点头答应下来,“回头俺就让人到庄子里问问,这蜂还能养?”

“能。”

李轩伸臂捋着一溜摇曳的花骨朵走过,时不时把手凑鼻前嗅嗅花香,边走边应声道,“你先寻人问问,真没人会,我教你就是了,我也只知个大概,究竟怎么弄,到时候咱俩再琢磨。”

“好,俺听李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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