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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四章 朕非常喜欢!

才高九斗正文卷第两百二十四章朕非常喜欢!“借势?”

紫苏一身紫色华衣裹身,外披白色纱衣,露出线条优美的颈项和清晰可见的锁骨,裙幅褶褶如雪月光华流动轻泻于地,挽迤三尺有余,使得步态愈加雍容柔美,三千青丝用发带束起,头插蝴蝶钗,一缕青丝垂在胸前,薄施粉黛,只增颜色。

有微风从远处吹起,她将秀发捻过耳际,美丽动人的脸上闪过疑惑之色,她心里边在想着林宇这句话的意思。

紫苏略微沉吟,忍不住问道:“何为借势?”

林宇咬了一口冰糖葫芦,看着远处热闹喧嚣的车水马龙,说道:

“顺风而呼,声音并非宏亮,但千米之外的人能够听得很清楚;乘车骑马,不用腿跑也能日行千里;借助舟船,水性不好也能渡江过河。”

自古时势造英雄,不见圣贤逆时势。

“势”说出于兵家之言,那兵家之外,势是什么?它是规律,是方向,是不见其形但见其用的力量。儒家谓之纲常,墨家谓之天志,道家谓之天道,释家谓之轮回。

“势”有什么用?

很简单,诸侯战乱,你拉起人马割据一方,便有可能夺取天下;天下太平了,你静下心来独守寒窗,便有机会治国安民;改革开放了,你硬着头皮弃职从商,便更容易发家致富。

反之,明明世间战乱不决你非要躲在家里种田垦荒、明明天下安然富足你非要拉几个人造反作乱、明明四野百废待兴你非要安逸度日……结果,可想而知。

这就是势的作用。

紫苏更加疑惑,这陆钥为何要选择林宇造势?这对她有什么样的好处?又为何是选择在酒楼造势?

林宇看了一眼紫苏的美眸,似乎知道她此时心里的疑惑,笑着说道:“

紫苏姑娘你要明白一个道理,顺势者,借势为助。

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非生异也,善假于物也。君子的“假于物”,便是借势最浅显的实例。于千里者,舆马为势;于江河者,舟楫为势。

所谓借势,就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就是借助已有成功者所打造的基石或平台来发展壮大自己。”

林宇脸色倨傲,说道:“陆钥眼里,我就是大乾文坛的巨人!如果她想要造势的话,最快且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利用我,站在我的肩膀上。

陆钥代表的是燕国!

此番大乾想要借着皇城诗会展现大国风光,而燕国岂能让大乾如愿?自然是不可能让大乾如此顺利的举行,所以陆钥之所以会故意找茬,从一开始就是想要借着我的名声

毕竟暗可是此番皇城诗会最大的黑马!”

紫苏担心说道:“林公子,如果是这样的话,你更要拒绝才是。”

并不是紫苏担心林宇的才华,相反正是因为她对林宇非常有信心,现在反而更加担心他的安危。

原本以为只是一场简单的诗会,现在却直接是关乎到两个大国的面子问题。

如果燕国为了让大乾丢脸?

如果为了赢得诗会不择手段?

不管是哪一个思路想下去,对于林宇来说都是充满了危险。

林宇摇了摇头,说道:“我是不会拒绝的。”

此次皇城诗会,圣上准备替太子选择太傅,这个职位可以说是香馍馍。对于朝廷来说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情……那么,圣上为何要选择他呢?

圣上的态度是想要试探林家?试探他爹爹林傲意的反应?还是试探林宇的文采如何?

都说伴君如伴虎,这赵姓皇帝葫芦里边卖得又是什么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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