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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穿爱马仕的土行孙?

你见过凌晨四点的福全镇吗

常乐打着哈欠,抹了抹因为太困从眼角微微渗出的泪水,被自己的诚意与努力感动了。

昨天郑嫂陪着他去报名处交了二十两银子,替他换回了一块玄玉打造的牌子,今日早起就是去参加蜀山剑派的招生大会的,只是这个时间嘛,确实是早了一些。

他像往常一样更衣洗漱,接着跑到楼下开始享用郑嫂为他准备的早餐,香喷喷的鸭肉粥,热乎乎的肉包子,要是还觉得不够,可以去后厨打一碗热气腾腾的菜泡饭。

这样的生活已经过了两年了,倒不是常乐小小年纪就过上了无忧无虑的被包养的生活,而是十岁那年,他的父亲去世,二娘与他的弟弟霸占了常家的家产,将他从家中赶了出来,好在郑嫂不顾当地人的风言风语以及丈夫的拳打脚踢,毅然将他留在了酒楼。

“唉,作为一个穿越过来的人,一般都是要经历父母双亡,被兄弟姐妹羞辱,被千金小姐退婚等等一系列劳其筋骨苦其心志的悲惨经历,相比较之下,只是被霸占了财产,已经算作者良心发现了”

常乐是一个乐观的人,这一点从他的名字上就看的出来,他的心态很好,也很想得开。

“郑嫂,我要走了,要是被蜀山剑派录取,我可就回不来了。”常乐依依不舍,与郑嫂告别。

“嗯,你不跟林小壮告个别吗”

“不了,小壮来了一定会哭的,虽然平日里我也没少欺负他,但是到了真的要走的时候希望郑嫂以后多多照顾我这个小兄弟。”常乐拱了拱手,语气之中略带哽咽。

他深呼了一口,接着说道:“谢谢你这两年的照顾,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一定会衣锦还乡,来看望你的。”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郑嫂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往后的路,就要靠你自己走了”说着说着,郑嫂的眼眶微微红了起来。

常乐也是眼眶微红,他握紧了郑嫂柔弱无骨的小手,半晌之后,才喃喃道:“郑嫂,我我真的舍不得你”

“你还有完没完演煽情也要有个限度啊你当你是戏精啊说的好像你已经被蜀山剑派收入门下了一样,没听说蜀山剑派招收弟子的要求很严格吗”

“得嘞,马上走,马上走”常乐转过身,背起郑嫂被他准备的包袱,一溜烟跑出了咸亨酒楼,随着酒楼外涌动的人潮前往福全镇外的招生处。

随着涌动的人潮一起向着镇外走去,巨大的会稽山在视线里变得越来越大。

相传这会稽山乃是上古神皇大禹封禅、娶亲、计功、归葬的圣地,虽然随着岁月的流逝,这座大山渐渐被人们遗忘,山上灵气也不足以让修仙门派驻扎在这作为修炼的仙山,但是山上还残留着些微的上古灵气,用来作为入门的测试地点,再合适不过了。

“蜀山剑派不愧是名震天下的修仙巨擘,连招生的场地费都这么会省,真是前途无量啊”常乐一眼就看破了蜀山为什么要将招生地点放在福全镇外的会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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