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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特别说明:刘鹏写的《爱的救赎》已经连载完毕,以我“刘鹏”为第一人称的小说就此结束!开始进入第三人称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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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为正文———
整本书写完了,为了方便送晨子,整本书装订了起来,封面用的就是那张老板抱着藤陌的照片,“爱的救赎”四个大字在封面的正上方,还特别在左上角写了四个小号字体的“一海千寻”。
完全弄好已经到了深夜两点多钟,今天就是晨子的婚礼了,本该好好的睡一会,可是此时的刘鹏却怎么也无法入睡!
关了灯!屋里一片漆黑!
本已经躺在床上,看着窗外闪烁的灯光,忍不住坐了起来。
来到窗户边,窗对面那座大厦只有几间房的灯在亮着,而街道一角的万达广场闪烁的彩灯还在耀眼的闪烁。
此时此的刘鹏想到老板在《一海千寻》这本书里写到“看着窗外那熟悉的灯光,我会想起以前我们一起站在窗边看风景的情景,我就情不自禁的来到窗边,当我趴在窗台上看着下面的时候,我会想是不是从这里跳下去,我就可以得到解脱了!、、、、、、”,眼睛一酸,眼泪不自觉的掉了下来!
他没有刻意的去擦拭自己的眼泪,因为是在晚上,因为是在老板的房间里,反正没有人看得到自己流眼泪难看的情景。
就这样他就让眼泪肆意的流淌!
想起了慈祥的妈妈,想起了严厉的父亲,多年不见,早已经忘记他们苍老的容颜!
想起了离家出走后失踪的姐姐,不知道姐姐在哪里,也不知道她还过的好不好!依稀记得姐姐在自己断腿无法继续读书的时候对自己说:“没事,弟弟你不要难过,即使你不能读书了,以后我学到的都教你!”然而物是人非,时光如梭,造化弄人,如今都已经天各一方!
想起了老板,不知老板到天堂了没有,那晚黑白无常把小强抓走时,听黑白无常说自杀是要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轮回超生的!不知道老板算不算自杀!生前的痛苦已经够多了,如果死后还要进入十八层地狱炼狱,那、、、、、
想起了藤陌,已经这么久了,不知藤陌去路步三进了那橘林迷宫后还活着吗?
想起了过去,想着未来!
当外面的天色逐渐明亮,原来刘鹏就这样在窗子面前站了一晚上!
来到卫生间洗了一把脸,刘鹏把房间好好打扫了一遍,所有柜子都用抹布擦的干干净净的。
待刘鹏把房间里收拾干净,洗了个澡!
对着镜子自己把头发剪了个寸头,刮掉了自己留了一个多月的胡子!
除了那本完本装订好的《爱的救赎》这本书,所有稿子放到垃圾桶里用打火机一把烧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