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文闭上了眼睛。在残留的视觉中,他看到了一道银光,一颗头颅,一片血红。即使闭着眼睛,传进耳中的声响也清晰的告诉了他一切。通过耳朵去看,只见四面皆红,天是红的,地是红的,一切的一切,都染上了永不褪色的血腥红。他仿佛置身于血海漩涡之中,向前看,向后看,向左看,向右看,到处都是滔天的血浪。脚踩着唯一一片没有被淹没的孤岛,高文只能垫着脚站,不然那血就要脏了他的鞋底。
欢呼声冲天而起,游盗们得到了莫大的满足,血腥的仪式到达了高潮。而高文,如同身坠地狱之中。
整个仪式结束之后,整个游盗团开始行动,目标德隆镇,高文和汤姆作为炮灰,走在整个队伍的最前方。春三月的晚风十分舒适,赢面吹在脸上,稍稍吹散了一些血型气,但汤姆就站在高文旁边,他就像一座垃圾场,浑身上下散发出令人作呕的臭味。
高文偷偷点了人数,只点出四十多人,比起总数少了十几人。走到半路,又有一半人从岔道分开,由头狼亲自率领,向着镇西的方向走去。
这是事先不知道的情况,高文心中暗道一声不好,自己的废稿里并没有写这么细。
巴尔负责放下镇北面的吊桥,那么按照游盗谨慎的性格,他必然不会知道镇西侧还会有一只小队。而且柯尔想在镇北门打游盗一个伏击,势必会将大部分武装都调集在此,镇西侧很有可能无人防守。镇西侧首先是柯尔的军营,然后便是男爵城堡。
“该死,我早该想到的。”高文懊恼。要问整个镇子最富庶的地方,自然是男爵的城堡,在城堡的地下室里,藏有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巨额财富。虽然据高文估计,大约也就在一千枚金币上下,仅足够在金穗城闹市区盘一间小店,但放在德隆小镇,已经是最大的一笔了。
金银是硬通货。如果抢到一柄刻有家徽的宝剑,不能放在明面上出售,想出手只能走黑市,能卖出原价的一小半就算不错了。但金银不同,只要从左手转到右手,就算洗钱成功,期间没有一丁点损耗。游盗最喜欢金币,他们偶尔也需要改头换面,去城中潇洒一番,金子总能花的出去。
左腿右腿不知道搬动了多少下,德隆小镇的轮廓终于进入视线。一条宽阔的护城河挡在眼前,如果没有内应,没有攻城器械的游盗们肯定攻不进去。
头狼的第二副手走到队伍的最前方,一抬手,整只队伍二十多人立刻停了下来。再向下一压,游盗们便纷纷蹲下。趁着夜色,高文偷偷摸出一根红色毛巾,系在右边袖口,用左袖挡住,谁也看不见。
只见那第二副官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圆筒,旋开前面的盖子,在地上摩擦两下,圆筒的前端立刻烧了起来,焰苗很小,火光明亮,但很集中。第二副官用手遮挡了两次,然后立刻合上了桶盖。
高文默数十秒,听见吱呀吱呀的声音传来,镇北的吊桥被缓缓放下。
那副官捅了捅高文,低声说道:“狼崽子,到你表现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