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斌则不理会他的情绪,只是认真端详自己手中的剑,那剑身还有暗紫色的火焰纹,如果不就着不同的角度看,还真是看不出来。这剑唯一的缺陷就是没有开锋。
当然,要开锋倒也不难,只要找优秀的铸剑师将其磨开刃就可以了,只是如此一来,这古剑本身的价值就会受影响,因为这剑本身就是古董,谁买了也不是真的要拿它去打架啊,镇镇宅子还行,打架什么的,实在太暴殄天物了。
但是伍斌拍下来,却真的是想用来打架的,他弓起左手的食指在剑脊上一弹,那剑虽然厚实,但是被他这一弹,却铿然有声,而且还悠扬连绵,发出悦耳的声波来。
“好剑!”伍斌忍不住赞了一句,因为就那一弹,他就可以肯定,这剑的材质,应该不比那锄头差,现在就等有机会,用锄头跟这剑拼一拼,看谁更强了。
口罩男睥睨了伍斌一眼,心里更是不满,不过他马上就要去结算那洗髓伐骨丹,想到此丹给自己带来的巨大帮助,他又没理由不高兴,更没理由跟眼前这些蝼蚁们一般见识。
于是他起身进了拍卖场的财务室,去结算领取那颗宝贝的丹药。如果让他知道,伍斌就是这颗丹药的委托人,那估计他的表情会非常复杂的,他引以为傲的拍品,只是人家用剩下的而已。
在口罩男出来之后没多久,伍斌也准备离开了,那具体的结算,他已经全权委托给了何至顺,而且这何老道早就算好了,除去支出的税金,收入的手续费、佣金等,伍斌这一笔大约能赚两千万。
两千万到手的话,伍斌一下就成为了有钱人了,酒庄的投资也一下有了着落。
当然,伍斌倒不急着要还清那个投资,以他来看,这些钱他还是私人留着比较好,否则让七叔他们知道,又得玩命打探自己这些钱是从何而来的了。
当灰头土脑的伍斌扛着那个硕大的盒子走出大楼的时候,那门口的保安们都傻眼了,因为他们没想到,这个看起来就跟流浪汉一样的男子,不仅是有钱人,还能在这种拍卖会上有所收获呢。
两名保安忍不住相互嘀咕:“现在的有钱人也太不是东西了,非要装得跟一个流浪汉一样,就不知道穿撑头一点,太不厚道了,这我们要是真动了手,现在可是没完没了的麻烦。”
“哥们,这些人可都是高手,动动手指头都能让我们栽跟斗的超级高手。刚才你还真是动手,就是没能沾着人家而已,怎么的?这么点眼力价都没有么?”
“是呢,还是兄弟你有眼力。”
“嘿嘿,没事就好,不过这样的高手,一般也不会跟我们这样的普通人一般见识的,放心吧。”
他们自以为轻声的嘀咕,却被伍斌听得清清楚楚,他现在的耳力,那可不是一般人可以比的。他心中哑然失笑,不过也确实,以他现在的本领,去欺负一个普通人真是没什么成就感的。
为了不太显眼,他的摩托车是没有骑进城的,而他因为离开了仙剑村,系统也是失效的,乾坤袋也是不能打开的,他现在只能扛着那个大盒子,步行离开,样子看起来真是有点滑稽。
但他并不在意路人的异样目光,到他这层次,还真有点宠辱不惊的味道了,所谓“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内外之分,辩乎荣辱之境,斯已矣。”
袁友一带着天王门内一金刚掌高手开着车,在后面跟随。
他早就收到了伍斌的相片,知道这个看起来不起眼的小伙子,就是那仙剑茶庄的老板,自己的儿子就是被他废了武功,然后又死在他的员工之手的。
他的意思,想跟过去看看,等出了城,就找机会把他干掉算了。本来袁友一并不急着马上报仇的,还想使点小手段,先探探仙剑茶庄的底细,但是择日不如撞日,既然已经撞见了,那就因地制宜了。
看着伍斌扛着一个大盒子,在阳光下不紧不慢地穿越城市,袁友一都替他急,恨不得叫他上车,帮他送出永兴市。
他门内的高手叫唐素仁,乃是天王门内八大金刚之一,虽然名字有里有一个仁字,但是长相却极其凶恶,三角眼,鹰钩鼻,膀大腰圆,看起来就是那种粗暴之人。他很不耐烦地嚷道:“天王,这小子也忒慢了,不如我去直接一掌拍死算哒!”
袁友一沉吟道:“稍安勿躁,这事,我看没那么容易,你看这小子几乎横穿马路么?虽然车来车往的,他也不管红绿灯,但是他不紧不慢的,总能避开疾驰的车辆。”
“那又如何,这么点眼力,稍微练过内功的,都有啊。”
袁友一闭上了眼睛,像是有点累了:“忍着吧,反正快了,再有半个小时,他应该就能走出去了,到那时,你要动手,我不拦你,只是最后留一口气,我得让他明白死在谁的手里才好。”
“那是自然,不能让他死得不明不白的,嘿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