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靳世子还是有自知之明的,深知自己不是领兵打仗的料,所以事事都严格按照苟逊的命令来行事,绝不自己拿主意。
苟逊命令他在西风岭的西风口两侧埋伏,他照做了,各在峡谷的两侧茂密丛林中埋伏了五千刀兵和弓箭手。
苟逊命令他一旦都灵的队伍进入峡谷,就从南北两侧将其包围,他照做了,南北两侧各两万部队,包括藤盾兵、长枪兵、刀兵、钩镰兵、重装步兵和重装骑兵。
但刚才他突然接到苟逊的命令,让他发起攻击,苟逊的命令可没说让他如何攻击。
自知不行,算是有自知之明,俗话说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他不行,军中肯定有懂如何指挥打仗的。
但这位靳公子,一来到军中,居然把他平时一起吃喝玩乐、逗蛐蛐、玩鸟的一帮狐朋狗友都带上了,平时就在军中逗鸟把妹,苟逊虽然知道也没当回事,毕竟人家的后台在那里。
这次这靳公子一着急,居然把他的狐朋狗友给招呼在一起,让大家出主意。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
这帮人七嘴八舌的恭维了他一番,没有给他提供任何有效的主意。
于是乎靳公子开始排兵布阵,开始指挥他的五万jūn_duì朝南丹国这只弱旅发起攻击。
他的攻击很简单,一波一波的冲锋,耗都要耗死你的打法。
“报,敌军攻势凶猛,我军损失不少,正在被压缩回中央。”
一个南丹国士兵喘着粗气向都灵汇报道。
“对方如何攻击的?”都灵瞪着杏眼问道。
“就是各种军种混合冲击,我方只有长枪兵、短刀兵和弓箭兵,根本无法抵挡对方的骑兵冲击。”
“呃……传我命令,在对方冲来的地方挖坑道,阻止对方的骑兵冲击。”
“另外……呃,在坑道这边,埋伏弓箭兵,无论如何也要给我挡住。”
“倩儿,带人随我上前,先挡住对方的冲击,给挖坑道争取点时间。”
都灵这次的主意虽然都是从兵书上学来的,但是却真正的派上了用场。
这只队伍本身是支援为主,所以携带有大量的粮草、器械和弓箭,甚至带有大量的银两。对于同样没有携带重型武器的靳兵来说,阻止对方重装骑兵的唯一方式就是弓箭,但弓箭必须要组成一张大网,否则很容易被冲散。
而支援队伍中,本身就携带有大量的弓箭。
所以阻止骑兵就只能挖坑,只要战马无法跃过所挖的坑道,再用弓箭密集射击,足可以抵挡骑兵的攻击,甚至可以阻挡其他兵种的攻击,当然对付藤盾兵要吃力一些。
但即使只有藤盾兵攻击过来,威胁要小很多。
都灵虽然实战经验空白,但她有冲锋的勇气,在她的亲历亲为之下,在她的愤不顾身的感染下,南丹国的士兵被激发起了极大的战斗热情,居然将靳兵逼退数百米,而趁这个机会,数百个南丹国士兵则拼命的挖着坑道。
也许是上天不让这只部队团灭,峡谷内的泥土并不坚硬,甚至有一些松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