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下非是妄测,大食人止步于河中之地,就连昭武诸国都不曾留难,显是力有未逮。据吾观之,大食在飒秣建驻兵不过万余,属下让人打探过了,他们对于河中各城,并没有催发之意。若是真有大举,兵力可以隐藏,意图可以隐藏,征用民夫、调集粮秣,这等明面上的功夫,怎么也不可能做得滴水不漏吧。”
的确是这个理,王正见赞许地点点头:“这个结果,遣你出使之前,老夫就料到了,若是他们有意,最好的机会就是去岁九月里,老夫刚刚接掌安西之时。”
对此,程千里也是佩服不已,要知道,那时候,安西各镇可是人心惶惶,都以为大食人会趁势进军,一举端掉大唐五十多年的统治。
主帅高仙芝意志消沉,连带着整个四镇都没了生气,只有这个老人,接到诏命,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驻地,同时带来了近一半的北庭戍兵,并马上以此为基础,重新组建安西防御体系,这才一举稳定了府内形势。
“其实此行,还另有所获。”
程千里的话让王正见有些意外,这倒是无心栽柳了。
小勃律,也就是大唐的归仁军,驻军大营的一个角落里,飘出了一股带着烟火味道的肉香。
刘稷提着一条处理过的羊腿,用短刀一点一点地剔去毛皮,然后穿在一根削尖的硬木棍子上,棍子的另一头,做成了一个之字形的摇把,有点像是后世农村水井上用的那种。
火堆已经生好,将羊腿连同棍子架在两个木杈上,调整好合适的高度,就成了一个简易的旋转烧烤装置,他匀速地转动木棍,另一只手,抓起一把碾过的粗盐,慢慢地撒上去,很快那种炙烧的香味就飘散出来。
看似专心致志的同时,耳中不时听到的声音,才是他关注的重点。
“今日军议怎么说的,打还是不打?”
“王老儿情形堪忧,怕是撑不了多久,打不打的,由不得咱们,封司马遣了人回府,怕是人还没到,那边已经......把讣告发来了。”
接话的是一个身材极高的大汉,目测至少也有一米八五,和段秀实一样都坐在胡凳上,样子有点像后世的小板凳,不过他足足高了后者大半个头。
“慎言,一府中丞,两镇节度,老儿老儿,也是你能叫的?”段秀实打了他一下,压低了声音:“你个牯蛮子,嘴上能不能有个忌讳,叫人听到,又是一桩错处,你是嫌这镇守使当得太过容易么?”
“都是自己人,怕甚。”
大汉‘嘿嘿’咧嘴一笑,目光有意无意地在刘稷身上扫过,继续说下去:“谁不知道那王......中丞的打算,想要拿咱们弟兄们的性命,去捧程疯子那厮,我呸,他也配?”
刘稷不动声色地做着自己的事,心里却是波澜起伏,用不着介绍,他也猜到了这个被段秀实称做‘牯蛮子’的大汉是谁。
封常清的传奇经历,是因为高仙芝的器重,两人的组合,完美地诠释了‘搭档’这个词。
每当高仙芝出征时,就会任命封常清为节度留后,负责一应后勤事务,两人默契的配合,才造就了前者不败的神话,当然那是在怛逻斯之前,
而在安西,还有一对类似的组合,如果说,段秀实干的是封常清的活,那他便会是那个摧城拔寨的主将。
他的确当得起,因为此人就是以一把陌刀打遍西域,令胡人闻之胆寒,号为“神通”,时任右威卫将军、疏勒镇守使的猛人。
李嗣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