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的官员,是一种很奇特的人,他们不怕死,真的不怕死,蝗灾来了,点燃了自己,向蝗虫堆里面冲的人,不止一个,冲完了,李二还会下旨表彰,人人都骂自己二愣子,皇宫大殿上都敢殴打朝廷重臣,可是在刘旭看来,这些人,才是真正的二愣子,治理能力没有,只要有什么大的问题了,就想着“献身”,那叫一个惨烈,叫一个英勇!刀架在脖子上都不眨眼的人,为什么第一想到的就是死呢?
说不得他们愚蠢,这样的人,刘旭不喜欢,可是打心里敬佩,他们见识有限,能力有限,但是他们确实在实实在在做事的人,一边挥舞着笔杆子,上书弹劾刘旭,一边光着身体去扛木头,帮着百姓建造房子,这样的事情,有太多了,锅里的稀粥太稀了,他们会来说,没肉沫子了,他们觉得是应该的,护城河修好之后,挖通的时候,清澈的流水顺着河流下来,一群人会站在河道边上哭得像个傻子,城里的房子建造起来的时候,他们会笑得像个呆子,千万道奏折飞入京师,其实中间,还夹杂了很多对刘旭的称赞,一群人高喊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那一刻,刘旭觉得,自己这二十万贯砸下去,很是值得。
可是今天,刘旭站在这岳阳楼之上,却又恨不得一脚将这家伙踹到洞庭湖里面喂鳄鱼去,你是可以去与他们同归于尽,埋满了火药的旧城,刘旭不觉得杀不了他们,武装到了牙齿的三千劲卒,若是连点水匪都打不过,不用刘旭,他们自己都会跳河,丢人啊!
“县令的豪气,本侯是感受到了,与水匪同入地狱的事情,你还是不要做了,带着百姓去船坞那边吧,那里安全,记住,无论听到什么,都不要过来,大夏天的,经常打雷的!”
一套漆黑的战甲,青竹非常仔细的检查,还要看看软甲有没有穿,这套衣服,不少纸甲,也不是铁甲,是刘家工匠,耗费了整整一年,以煤炭融铁汁浇灌模具,然后又反复敲打锻造,再从中挑选最薄,最坚韧,最美观的鳞片,一片一片链接而成,就算如此,当这套战甲穿在身上的时候,刘旭还是觉得自己的脚步一沉。
青竹的纸甲就很轻便了,咬着嘴唇发誓自己一定要守护在侯爷身边,若不然,自己就是没良心的,宁愿跳河算了。刘旭是拗不过她的,无所谓吧,反正自己又不去冲杀。
李恪非常骚包的穿了一身纸做的明光铠,样子几乎一模一样,还是一身银白之色,帽子上面插两根野鸡毛,问刘旭这样像不像齐天大圣,看得刘旭是相当无语。
墨衣的一把精致小刀在手里旋转,这是她仿造刘旭从后世带过来的那把,锋利程度,差不多多少,因为,它是一把钢刀!
“放心去吧,小丫我会照看好,我墨家除了机关,武艺也是不差的。所以,一路走好。”
很好的一句话啊,怎么就偏偏听得这么刺耳呢?懒得理睬,抱着小丫笑笑,答应她很快就回来,刘旭就觉得自己这行为也和电视剧里面快要死的男主角差不多了。
“擂鼓,出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