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阳关慢慢洒在小庄园的土地上,脚步穿过泥泞的地面,丁晓米来到了庄园外,他搬到这里也有一段时间了,对面有一个富裕的家庭,虽然丁晓米猜测这很有可能就是金刚狼小时候的家,但是丁晓米却没有急于上前认识一下,而是每天时不时观察一下。
一个棕发长得很好看的小孩这时候从丁晓米的面前跑过。
“维克多,你去哪?”
不远处传来一个人的呼喊。
默默地看了一眼这个小孩,维克多,金刚狼的哥哥?
这小孩好奇的看了两眼眼前的这位先生,看起来有二十多岁,长得很帅气,身材修长,这位先生刚搬过来没多长时间,看那些人的样子,好像很敬畏他?
瘦小的身影慢慢消失在眼前,丁晓米向着不远处的林子走去,散布于林间,呼吸着早间林子里的清新空气。
日子一天天过去,丁晓米每天都会要求安德鲁和麦特两个人在林子里训练他们的能力。
有时候丁晓米也听着老管家温斯特讲的最近发生的新奇的事情,有些事情是真的,有些是谣传,丁晓米也就让安德鲁和麦特出动,期间也只找到了三个变种人,两个心态已经无药可救,总是喜欢滥用变种能力抢掠,他们也不怕普通人集体对付他们。
这两个变种人里一个是能够让自己的力量变强,比两个成年人还强的力量,只不过被安德鲁操控巨石给砸死了。
另一个可以影响人的心智,可以说是个很少见的能力,他操控着好几个成年人为他抢掠,这家伙没有靠近麦特,就被丁晓米在远处拿着狙击枪一枪击毙。
能力再好在稀少,丁晓米也不能容忍这种心智不正的家伙,人可以自私,但却不能逾越一个底线,他可以不救人,但是不能杀一个好人,丁晓米虽然不是一个合格的超级英雄,但是他也不能容忍一个胡作非为的家伙。
还有一个变种人,能力还是丁晓米偶尔才发现的,这家伙好像拥有一点自愈因子,因为之前丁晓米听传闻说,有一个人,他叫卡德莱斯,他的血液能够治愈一个即将病死的人。
这也是当地的几个有钱人跟丁晓米说的,普通人几乎不知道这件事,丁晓米将这个卡德莱斯直接弄到了自己的庄园,试验了一番,果然如同传闻一般。
卡德莱斯拥有治愈能力,他的治愈能力有些不同,他可以免疫很多很多病,也可以通过他的血液去吊着一些有钱人的性命,只是卡德莱斯没有别的能力,战斗力几乎为零。
原本有一些医学部门和卡德莱斯有着合作,可是经过他们的努力,最后换到的却是卡德莱斯的神秘失踪,和几个滥用职权的家伙的离奇死亡。
“怎么样?”丁晓米看着安德鲁问道。
“现在的技术很难很难研究出来这是怎么回事,而且这家伙现在身体很虚弱,我真想不出,血液和健康,他竟然拿来换钱。”安德鲁无奈的摇了摇头,以现在的技术,他还真没办法研究出卡德莱斯的治愈因子是怎么回事。
天色渐渐地暗淡起来,周围很安静,丁晓米一个人靠在屋子边,他在想事情,卡德莱斯让丁晓米想起了原来他看的一个故事詹姆斯.冈恩的科幻代表作《长生不死》,那个作品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做卡德赖斯的家伙,这家伙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但是因为各种巧合,有人发现了他的血液能够吊着一个重病缠身,积劳成疾的百万富翁,卡德赖斯百病不侵,最后他通过与医学部门的合作,最后拥有了自己的家族,他的后辈也拥有这种能力。
他叫卡德莱斯,名字可真像,而且经历也差不多,只不过这家伙还没有发财,就被丁晓米抓了起来。
希望一切如同故事一样,这家伙也拥有遗传给下一代治愈因子的能力,不然丁晓米会在这家伙快死的时候把他研究了。
丁晓米感觉卡德莱斯的治愈因子很有意思,他想要研究一下,有可能就有不错的收获。
静谧的森林里,两个少年跑着,喘着粗气,他们不能停下来,因为一旦停下来,他们就会被抓回去。
年幼些的弟弟罗根杀了他的亲生父亲,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异类(人们这么称呼,也就是变种人),他可以在自己的在自己的拳头上冒出一道道的骨刀,村民们最是讨厌这种家伙,他们举着火把,拿着武器追着他们。
“听着,我们是兄弟,你杀了他,他罪有应得,但是咱们不能回去了,任何想要阻挡我们的人,都要除掉他们。”哥哥维克多抓着弟弟罗根的肩膀,随后拉着年幼的弟弟就开始继续的奔逃。
站在这家的门前,丁晓米修长身躯被月光照的幽长,那个富裕家庭的主人倒在门不远处,之前丁晓米还和他说过几句话。
另一边的墙壁上,靠着一个短发男子,他的身上流着鲜血,一边的地上摆着一个摔在地上的火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