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眼男伸出去的筷子捞了个空,自然只有把筷子伸向旁边的餐盘。
“这道菜叫‘小天酥’。用上好的鹿肉和鸡胸脯肉入锅爆炒,再配上口味重的配料,入口又鲜又冲,口感鲜滑,味觉刺激。两种味觉感受相差较大的食材汇在一起,带来别样的感受,所以称呼小天酥,意思是在一瞬间感受上天入地一般的差异冲击。”
炒好的鸡肉和鹿肉放在一起,又混上了许多的调料,是分不清谁是谁的。
可是当食物进到嘴里的时候,差别马上就出来了。
鹿肉比鸡肉多了几分劲道和鲜美。
鸡肉则比鹿肉更加细嫩柔软。
两种质感截然不同的肉类经过热油爆炒,反而将各自的特质发挥到了极致。
凤眼男只觉得自己的牙齿不由自主地嚼动着,他的双眼则紧紧盯着餐盘,手里的筷子一下又一下地来回夹菜,根本没有半点想停下来的意思。
脑海里只发出了一个信号,“吃!”
苟雪方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然后屡次想伸出筷子去,都被自家老爹给打了回来。
陈尔却并不觉得意外,从刚刚的谈话中他就能猜出凤眼男大概是喜欢口感出众的菜肴,所以才会对着道“小天酥”格外的情有独钟。
等凤眼男反应过来的时候,一盘菜已经被他吃了个精光。
他愣了愣,似乎也没想到自己会这样。
然后佯装镇定地指着每个人面前都有的小白盅道,“这个又是什么。”
打开盅盖,一股药膳的味道就飘了出来。
盅里是满满的黑乎乎的汤汁和一些看不清是什么东西的配料。
凤眼男只闻了闻便觉得一股温暖的香气从鼻腔里一下子窜进了大脑。
前调是药草特有的甘甜香气,轻飘飘的,很淡,不细闻是闻不出来的。
后边跟着的是一股微微浮着腥气的淡淡咸香,有点糯糯的,还有脂肪被煮化的膏腴香气。
拿起调羹在盅里搅动了几下,刚刚闻到的香气就更加明显了。
凤眼男微微眯起眼睛,“是鹿筋和何首乌的气味……还有其他的东西,只是我闻不出来。”
陈尔没想到凤眼男的嗅觉这么灵敏。
这道菜炖了许久,而且材料处理得也很干净,他还能闻出其中的两种关键材料,也是有本事的。
陈尔笑道,“这是甘露羹,以粳米、何首乌、鹿血、鹿筋入紫砂锅炖煮而成。”
“传闻中,这道菜是自唐朝奸相李林甫的手艺。”
“具有益气活血、安神的效果。长期食用还能使白发转黑。”
凤眼男舀起一调羹吃下。
何首乌的气味已经很淡了,只能吃到淡淡的甘甜和药草的清香。
鹿血和粳米混合在一起,炖煮久了就更加软糯,带着一股说不清是什么气味的香气,也许是鹿血的气味。
只是刚刚闻到的腥气却不是鹿血的气味。
凤眼男手里的调羹在盅里搅动了两下,就舀起了一小截快煮化的鹿筋。
是鹿筋上的气味。
鹿筋入口即化,因为鹿筋中的主要成分是蛋白质和脂肪,在高温的紫砂锅里煮久了,脂肪和蛋白质就慢慢融化,可是鹿筋的韧性极好,所以融化得慢。
吃进嘴里的时候,就像吃下了一截快要融化的冰棍,在牙齿和舌头之间滚动了几下就在嘴里化成了清香的汤汁。
鲜美的口感不亚于任何一种海鲜。
热菜吃完了,管家就把盘子撤走,换上冷菜。
凤眼男一看见金齑玉脍和镂金龙凤蟹,眼睛都直了。
苟雪方在一旁暗自说,“这两道菜是他最喜欢的。燕京城里没有一家酒楼的厨师能做。我家老爷子也是多方打听才请到了那个狗屁大厨。”
“一听说他有独门秘方能把这两道菜做得更好吃,就忙不迭地请过来了。”
陈尔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然后低声问他,“那这人以前是在哪里吃的?”
苟雪方便道,“听说是江南的一个大厨师,很是厉害的人物,轻易不会出手做菜,只是名字我给忘了……”
他之前一直都在专心钻研茶道,如果说起茶道上的人物,他自然能说个一二。
但是厨艺界的事他就知道得不多了,毕竟隔行如隔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