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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 第4节

第4节

四条眉毛的男人当即就干笑两声,对方可能是随手一指,但他却不能随便一查。

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一定是个大麻烦。

陆小凤在金铭灭前走了两圈,掌柜死得突然又蹊跷,伙计们一时不敢轻举妄动,有人找了只飞鸽,在他脚上的小竹罐里塞了写满字的张纸条。

笼子打开,鸽子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扑棱棱打着翅膀,朝天上飞。

他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本地人。本地人,那是自然不可能知道金铭灭背后的老板,老板实在是太神秘了,谁都不知道他长什么样,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进过店,唯一知道老板的,怕只有死掉的掌柜,还有月姑娘。

月姑娘是个很美的女人,总是穿着一袭白衣,头上的斗笠半遮半掩,可以通过轻纱看见她一双盈盈水目。

但她却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与她视线相接,便能看见其中积年不化的坚冰。

没有伙计敢上前与她搭话,一是因为金铭灭的制度严格,二则是因为她实在不是一个好惹的女人,如果眼力好一点儿,就能发现她腰上缠着的并不是腰带,而是软剑。

月姑娘用软剑收拾过一次地痞流氓,还是练过几天武艺的那种,毕竟,这么大的店铺,这么多的壮年伙计,要是没有两把刷子,怎么也不敢在店前动手。

天子脚下的闹市区,江湖人士还是要收敛点的。

能闹事的江湖人士,定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高手,真要定义的话,大概就是史官所说的游侠儿,奈何并不是行侠仗义的游侠,而是随意打砸抢的地痞无赖,脑子没有多少,只有一股蛮劲。

金铭灭的背景够神秘,乍看之下似乎没人罩着,好像只是一家普通的店铺,伙计中没个武林高手,那掌柜看上去富态,但也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而不是深藏不漏的侠士。

普通人手握重财,总是惹人嫉妒的,这伙地痞流氓不敢去有背景的别家,竟然就打上了金铭灭的主意。

月姑娘刚从店铺走出来不久,就迎面撞上这伙男人,带头的是一五大三粗的壮汉,脸黝黑,眼角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据说早年当过“绿林好汉”,划痕是他的胸章。

街头巷尾的百姓笑其为“黑癞子”,脸黑没错,但头上却有块不大不小的黄癣,因为这样这不大威武的特征,男人总是把发髻扎得高高的,好把黄癣藏在头发丝里。

黑癞子看见月姑娘从店铺中走出来也不多想,只当她是普通的江湖儿女,口中还怕别人不知道他和弟兄们要干什么大事一样,喋喋不休,一直在念叨着金铭灭中有多少奇珍异宝,待他借两个出来花花又能换到多少金元宝。

黑癞子道:“你们是不知道,上次东头的老匹夫买了个丁点大的簪子送给他秦淮河上的老相好,就花了整整四个五十两的金元宝。”说的那叫一个眉飞色舞唾沫横飞,就好像亲眼见到金铭灭的库房中堆满数也数不尽的金子。

月姑娘听见他的话,当即就停下步子,但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出手,只是静静地站着,看着那伙人向店铺走过去,然后大呼小叫,虽然被身强力壮的伙计在门口挡下,却也惊扰了其中的贵客。

一伙计道:“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黑癞子道:“你爷爷我管他是什么地方。”

月姑娘又出现了,将缠在腰上的软剑解下来,握在手上,一句话都没说,冷不丁地挑断闹事人的手脚筋,她的剑用得很好,又很快,在江湖上的男人没多少能越过她排。

伙计呆了,木头一样地憷着,盯着被白面纱遮掩住容貌的女人,就是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月姑娘。”

其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掌柜急匆匆地跑出来道:“竟然劳您大驾,真是对不住了,月姑娘。”他的态度很恭敬,哪怕是他老子站在面前,或许都不会如此低三下四。

月姑娘道:“无事。”

她走了,好像天上的仙女。

陆小凤听完伙计的讲述,又拽了拽他引以为豪的两撇小胡子道:“那月姑娘多久来一次。”

伙计道:“一月一次,不多不少。”

陆小凤又道:“她上一次来是什么时候。”

伙计道:“大约是一周以前。”

陆小凤道:“好。”然后便出了店铺,留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伙计。

伙计追出门道:“你要去哪。”

陆小凤回头笑道:“去找月姑娘。”

第5章

陆小凤从未见过月姑娘。

在半天之前,他甚至不知道有这个人,穿白衣,戴斗笠,腰上缠着一把软剑,还是顶个的美女。

不过,即使他不知道月姑娘,总有人知道。

他站在小路边上,等一个人,虽然陆小凤认识的人没有那么多,但也没那么少,当他想知道某个人在哪里时,总有这样那样的朋友会告诉他人在哪里。

来了,他的眼睛黏在小路尽头,一头又瘦又矮的骡子,哒哒的蹄子踏在黄土地上,传来声声闷响,但骡子实在走得很慢很慢,这条小路似乎永远走不到尽头。

在骡子上,有个更瘦更矮的老头子,干瘪,头大如斗,像一截劈开的柴火。

人还没到,远远就嗅到一股酒气,这人就像泡在酒坛子里长大的。

陆小凤笑了,不由自主的,每次他看见龟孙子大老爷的时候,都要笑。

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陆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陆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发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陆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陆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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