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时街和青史街之间有一条小巷子叫留名巷,宽度刚刚能容下两辆并排的马车,留名巷最初只是青史街的一条支巷,并不通花时街,后来因雁城的商贸日渐繁华,为了方便客人往来,花时街的妓馆和青史街的小倌馆共同出资,打通了这条支巷,随着巷子来往的人增多,巷子里的暗娼和偷鸡摸狗之辈也多了起来,一些专职乞讨的流民也选中这里落脚。
虽然留名巷人口混乱驳杂,但我还是选择住在这里,只因这里无论是去花时街还是青史街都很方便,再则,靠着这条巷子为生的人也有他们自己的规矩,即:不向巷子中的住户下手。所谓兔子不吃窝边草就是这个道理,事实上我与那些人相处地还不错,他们大多出生贫寒,连自己的名字都认不得,时常会提着礼物上门让我代为写信或识别一些从嫖客身上搜刮来的纸张。
今晚月色很好,客人们早已红香软玉入怀,所以留名巷很安静,只有巷口的几个流民依靠着墙根睡觉,或借着月光捉身上的虱子。
我不紧不慢地往家中走,青石板的地面回荡着寂寥的脚步声。
一声软绵绵的猫叫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响起。清冷的月色下,一只猫正蜷缩成一团,拿舌头舔舐着前腿,灰扑扑的杂乱毛发下依稀可见一处渗血的伤口,我走到它面前,它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喵呜了一声,又低下头继续清理自己的伤口。
这只猫……我弯下身看了它片刻,终于下定决心,从怀中取出锦帕缠绕在手掌上,小心翼翼地挠了挠它的脖子和头毛,确定它不会反抗后,才轻轻把它抱了起来。
:“这位公子。”一个暗哑的声音在背后响起,把我吓了一跳。
屋檐下的阴影中,一个人正靠坐在墙根下。
猫从我的手上跳到地面,蹒跚着走到那个人面前,那人伸出手,在猫的脖子上摸了两把,那只猫跳到了他腿上,喵呜地叫了一声。
原来这只猫是有主的。
:“抱歉,我还以为它没人要。”我看着全身笼罩在阴影里的那个人道。
他抱着猫站了起来,身高竟然和我不相上下。
:“这里在一个时辰内走过了九十七人。”他说:“你是第一个抱起雪团的。”
九十七个,他数得可真清楚。
:“没什么事的话,告辞。”我不想和他多言,敷衍地向他拱了拱手,抬脚往前走。
:“公子请留步。”他上前两步抓住我的袖口,似乎觉得不妥,马上又放了下来。
我回身看他:“还有事?”
:“……公子心地善良,阿全斗胆,想请公子帮我一个忙。”他被裹在严实的斗篷中,兜帽下的嘴极快地动着。
心地善良?这是今日我第二次被人夸奖,不过我并不想多管闲事,这个人身上的斗篷虽然肮脏,从斗篷边缘银线绣花的做工上却可以看出价值不菲,深更半夜露宿街头,还有一只这样的猫,绝不是寻常百姓的身份。
:“抱歉,我……”
:“公子请听我说,我是南疆人,随父亲来汉国做丝绸生意,不料父亲在这里染病,为了治病花光了所有的钱,最后还是故去了,我无法,只好借了高利将父亲安葬,现在那些放债的人到处找我,我只想回南疆去。求公子帮帮我。”他一边说一边拉下兜帽,散乱虬结的头发中,一张脏污的脸露了出来。
:“我身上并无银两。”我道。
他明显是在撒谎,南疆人的口音会带着明显的胡腔,这人虽极力掩饰,却盖不住京城的音色。
:“公子只需为我联络一个去南疆的商队,再帮忙办理一张路引就好。”他停了停又补充道:“我会付路费和办理路引的花销:“说完,探手入怀,摸出一个东西递到我面前。
那是一块白玉佩,上面雕刻着繁复的麒麟纹,麒麟身上的鳞甲是用细小的金片镶嵌而成。
果然这人身份不一般,能用金麒麟的,至少是二品官员家中的嫡子或是有封号的将门之后。
:“公子请放心,这块玉佩足以付清去南疆的所有费用,剩下的钱就当是给公子的报酬。”他见我不说话,又小心将手中的玉佩向我面前送了送:“这是羊脂白玉,不是寻常的青白玉,至少能当十两黄金。”
我当然知道这块羊脂白玉的价值,但它代表得更多的是眼前这人的身份——一个半月前,汉国威武将军莫林因去岁私调军粮一事被满门抄斩。
看来皇帝并没有将莫家的男丁斩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