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芬里厄就是一只纯种的高加索犬。
王军不止一次在地下狗场中见过芬里厄,不过不管哪一次,它都给他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不管对面是以超强的忍耐力,和不怕疼痛而出名的比特犬,还是爆发力极强,耐力却稍弱的藏獒,统统不是它的对手。
比特犬因为在打斗时**激素分泌速度较其他犬种快,高浓度的**激素可以使它不怕疼痛,因而可以持久战斗。
但不惧疼痛,或者誓死不休不代表不会死,毕竟比特犬又不是丧尸,再加上比特犬相比于芬里厄那肩高一米的体型来说,还是太小了。
不管是力气还是别的数据,都差的很远,所以一般都会被芬里厄死死咬住喉咙要害,狠狠甩动间,比特犬就会像破布娃娃一样。
藏獒稍好一些,王军上次花一千万买来,后来又与狗场换了两只小藏獒的那只野生藏獒,倒是和芬里厄打的难解难分。
最后终究是芬里厄胜过一筹,如果不是狗场主人动作快,可能那只野生藏獒就要死在芬里厄的嘴下了。
芬里厄只战斗过六次,最后一次便是与那只野生藏獒战斗的,战绩全胜。
这六次总计为它的主人,也是滨城黑白两道手眼通天的人物,陈胜全带来最少上亿的收入。
当然,这并不是说高加索犬就一定要比别的犬种都强,个体是个体,种族是种族。
王军越看金狮越喜爱,很想上前仔细看看。可是看那比之芬里厄还要高大一圈,强壮些许,像一只狮子一样的金狮,心里却有些发憷。
这要是把它激怒了,别说一个大汉了,就是再来几个也拉不住,而且最关键的是,它没栓链子,想拉住都够呛了。
秦守阁看到他这个样子,就知道他是一个极其爱狗的人,所以有些好笑道:“军哥,想看就上前看呗。”
“切。”王军闻言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道:“我要是敢上前,不早就过去嘛!”
秦守阁瞥了一眼王军不屑的道:“军哥,我在这呢,别说你只是上前看看,就算是你踢它一脚,我都敢保证它不会还手。”
“啊,不对,不会还嘴。”突然醒悟好像狗不会还手,只会还嘴,顿时赶紧改口。
秦守阁还真没夸张,现在金狮虽然没达到完美执行的程度,毕竟它终究是另一个生命,不是机器人,也不是遥控车。
但也已经达到了言听计从的程度了,所以即便真的有人踢它一脚,如果没有秦守阁的命令,它也不会暴怒反击。
这里面有系统训练的功劳,也有秦守阁平时嘱咐的功劳。
当然了,虽然如此,秦守阁也不允许别人伤害它,所以他暂时都不敢带它出去,就是因为怕有人举报,然后被相关部门强制带走,到时候可就完了。
“真的?”王军眼前一亮,他当然想仔细看看,只不过虽然金狮没有被拴住,就知道它很听话,但毕竟没有得到秦守阁的证实,自然是不敢的。
现在得到肯定之后,王军迫不及待的凑上前去小心翼翼的伸出手,边看金狮的神色,边轻轻捏着金狮的肌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