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商行门口,杜笙从黄包车上下来,随手给了车夫两毛钱,在对方的感谢声中双手插在裤兜里挺直腰杆走进了宽敞的大厅里。
“先生,您买点什么?”一名机灵的伙计放下手上正在摆放的货物,快步迎上来恭敬的问道。
“你们这儿能典当东西吗?”杜笙打量了一圈,摘下崭新的腕表冲对方晃了晃。
“可以的,您稍等,我去请掌眼师傅。”
这名伙计看到他手里的精致腕表眼睛一亮,快步朝里间走去。
不多时,那名伙计就跟在一名穿着长衫皮鞋,头发梳的整整齐齐的中年男人出来了。
“就是这位先生说要典当。”伙计小声在旁边介绍道。
掌眼师傅师傅轻轻点头,挥手示意伙计去忙他自己的事情,然后礼貌的笑着冲杜笙点点头做了个请的手势说道:“这位先生,鄙人姓王,主要负责这家店的典当业务。不知先生想要典当什么东西?”
想必刚刚那名伙计已经提前跟他说过,自己打算典当手表了。不过既然对方假装不知道再问一遍,他也就不介意的把花了六百多块钱的腕表递了过去。
“美国货,我回国之前在纽约花了300美刀买的。”杜笙眼睛都不带眨的信口胡诌道。
为了更加逼真,纽约这个词他还特意用的是美式英语发音。
他不知道小说中那些主角为什么能够用几十块钱的地摊货就能换到好几十块银元。当时他去挑选手表的时候,发现几十块钱的表根本就没法看,那做工一看就觉得很低劣。
在杜笙看来,民国时期上海滩的当铺或者商行的掌柜,肯定是见过不少好东西的。虽然现代社会的制造工艺比当时先进了很多,不过做工是否精细,还是能够看出来的。
要知道,当铺的掌眼师傅眼睛可是一个比一个毒。
杜笙选择的这款手表虽然不是名牌,不过做工确实非常精细,表带和表盘都是金钢打造,后面采用的是镂空设计,能看到部分表盘里面的机械齿轮。
王姓掌柜拿着杜笙的手表翻来覆去的看了两三分钟,然后又拿出一个放大镜仔细打量了表盘里的指针刻度和后面镂空露出的齿轮。做完这一切,他还把表拿起来贴在耳朵上听了一会儿才客气的笑着问道:“先生,您打算活当还是死当?”
“活当怎么说,死当又怎么讲?”杜笙不解的问道。
“活当有赎回去的时间限制,一般是一个月。死当其时跟卖给我们店没什么区别,您无权再赎回去。不过一般情况下,死当的价格要比活当高出一些。”王掌柜耐心的解释道,说话同时还在暗中打量杜笙的神色。
手表本来就是他准备用来赚取第一笔启动资金的东西,他内心深处当时毫无疑问的选择死当了。
尽管心里是这样想的,不过他表面上却露出纠结和不舍之色的问道:“活当能当多少钱?”
这次杜笙留了个心眼,故意只问了活当的价格。
“先生,您这块手表成色很新,走时也很准确,做工也精致。不过,这个牌子却很少见。请恕我眼拙,我在隆盛商行这么多年,还从来没见过这个牌子的手表。据我所知,美国现在最流行的事汗稠而顿,化石,盖尔斯这几个牌子的表。所以,我给您的估价可能会让您失望了。”
王掌柜先是夸了几句他的这块表,然后话锋一转,立刻又说出了几个杜笙完全没听过的品牌名称。
“妈的,失算了。原来在三十年代,也流行追求名牌啊,早知道就搞一块这个时期最流行的高仿名表好了。”杜笙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暗暗有些发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