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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送礼

洪荒中的某个隐秘之处,红云也是得到了李天和女娲要举行婚礼的消息。

如今红云跟镇元子并不熟,所以自然不会像原本的洪荒历史中那样安安稳稳的在五庄观一待就是数万年,毕竟他手中的鸿蒙紫气就是最后一线成圣机缘,洪荒中无人不觊觎,镇元子也不例外。

在离开紫霄宫的路上,红云就经历了好几场追杀。索性他是天地初开后第一朵红云化形,极其擅长速度,才得以幸免于难,不过这万年来,他过的别提有多憋屈了,有家不能回的滋味,毕竟不是什么人都能忍受的了的。

一路小心翼翼回到火云洞,远远的红云便看到一个人站在自己的洞府之外。顿时他一颗心都提了起来,神识扫射了几十遍,确定那人只是太乙金仙的修为,周围又没有其他人,方才放心的走了出来。

“红云大仙,你可算回来了,我都在这等了你两年多了。”使者见到红云,眼前一亮,连忙迎了上去。

“原来是天庭的使者,贫道有事外出,有失远迎,还望见谅。”红云拱了拱手道,他自然不会说自己是被追杀的不敢回洞府。

使者来到红云面前,便直接拿出了请帖,他自然也不会管红云是因为什么不能回洞府,他只想赶紧完成自己的任务。

“我们天帝和娲皇要在89年后举行婚礼,还望红云大仙到时候一定赏脸前去。”

“一定一定。”红云从使者手中接过请帖,便拱了拱手道。

他这次冒险回火云洞,就是为了拿到这请帖。万年时间,他在躲避追杀的空闲也参悟过鸿蒙紫气,可惜却一无所得。

久而久之,他便意识到自己是无福消受这鸿蒙紫气的了,所以他早早的就有了放弃鸿蒙紫气的念头。

如今天庭要举行婚礼,却是让红云坚定了这个心思。

毕竟鸿蒙紫气虽好,但相比之下,还是自己的命更加重要,这种东躲西藏的日子,红云也是过够了。

......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大婚当天的日子。洪荒中所有受到邀请的大能者也纷纷来到天界,各自都带着礼物。

当然,大部分人带的礼物都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什么灵果、灵根、灵玉,甚至一些无用的夜明珠等装饰物,好一些的,也就带个后天灵宝。

值得一提的是,巫族的后天带了一件下品的先天灵宝,估计是她从分宝崖上得来的,不过李天也没在意,毕竟巫族不修元神,要灵宝无用。

三清带的礼物也比较珍贵,老子带了一葫芦杏黄李炼制的九转金丹,吃一颗就能让凡俗生灵提升到金仙的那种,当然缺点也很明显,就是一旦用九转金丹提升修为,日后修为也将不得寸进,也就说永远都是金仙了。

当然这个对李天等大能者没什么影响,用来当糖豆吃倒也不错。

元始带来的是一件后天至宝,比后土的差了些,不过李天倒也没觉得什么,倒是通天,令李天没想到的是他居然带来了一件中品先天灵宝!

中品以上的先天灵宝,好像在分宝崖,三清加在一起得到的也不超过十五件吧?

“尔焉可如此!”

为了满足各位大能者的虚荣心理,所有人送的礼物都是有专门的礼官在那里大声念出声的,所以元始在送完自己准备的后天至宝后,便听到了通天送的礼物,脸上顿时挂不住了。

毕竟同为三清,而且通天还是三清中最小的一个,自己送了一件后天至宝,而通天却送了一件中品先天灵宝,这不是摆明着打自己脸吗?

这让一向好面子的元始如何能忍?

“我为何不能如此?”

莫名被元始责备,通天心中顿时不爽了,再加上他刚得到了诛仙四剑,心里正膨胀着,所以直接就顶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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