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夜莺的眼光还是不错的,这一套衣服我穿起来,倒是很上身,仿佛就是为了我量身打造的一般。
这一整套弄完,不过也就花了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弄完后,夜莺看了一眼我的手,又带着我去了江诗丹顿的专卖店,给我买了一款手表,看着那手表的价格,我不由得咋舌,虽然我现在也算是小小的发财了一笔,但打死我都不会花这么多钱买一块表。
戴上手表后,我发现自己看上去就跟一个有涵养的公子哥一般。
回去后,正坐在沙发上喝茶的晋公叔扫了我一眼,也点了点头,“不错,很精神。晚宴是晚上七点钟,你自己随便做什么吧,到时候和我一块儿去饭店就可以了。”
我点了点头,我倒是没什么业余爱好,想了想,还是去了书房,找了一本书,开始看了起来。
哪怕我现在的生活可以说是打打杀杀的世界,我依旧还是喜欢看书,又或者说,辍学之后,我对书的迷恋比对之前要强得多。
等我合上书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六点了,我抬起头来,却发现夜莺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就那么静静的站在我的对面。
这人咋和鬼一样,我也有些吓到了,不过还是开口说道,“什么时候过来的?”
“两小时前。”夜莺冰冷的回答道,“先生已经去饭店了,让我接你过去。”
“好!”我把书放回书架,然后跟着夜莺坐上车,这会儿,我忽然对她有些兴趣了,开口询问道,“对了,你帮老师做什么的?怎么感觉老师还挺信任你的样子。”
“什么都做。”夜莺的回答很是干净利落,“先生不方便做的事情,都是我来处理的。”
不方便做的事情?我一下子就联想到了很多地方,看向夜莺的目光也带着一丝错愕,这时候我也注意到,夜莺的皮肤虽然很是白皙,但她的手上也结着一层老茧,而且我也看到,她的脖子上,隐隐约约露出了一道狰狞的刀疤,这还只是冰山一角,鬼知道她身上那道疤有多恐怖。
不由得对这个女人产生了敬畏的情绪。
到了饭店后,我也下了车,跟着夜莺一路朝着晋公叔包下的包间走去,这会儿才六点半,到了包间的时候,却发现这里早就已经坐满了人,人不多,就两桌人,但从他们衣着鲜丽的样子上可以看得出来,这些都不是普通人,任何一个人,都有徒手捏死我的力量。
晋公叔还没到,就在我有些疑惑的时候,一个看上去三十来岁的男人站了起来,男人长得很英俊,哪怕是现在的我,站在男人的面前,都不由得感觉自己矮了一头。
他走到我面前,忽然笑了起来,笑的有些邪魅,但不得不说,他的笑容非常的好看,他看着我,开口说道,“你好,我叫陈白马,我认识你,你叫陈洛!”
我看着面前这个忽然过来和我说话的陈白马,当即也是愣了一下,但还是伸出手来和他握在了一块,心里还是很好奇,我们明明是第一次见面,他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
陈白马的手很有力,但只是握了一下,就松开了。
很久以后,回想起和陈白马初遇的场景,我也有些想笑。
这个我日后最大的竞争者,和我一同并成为省城双子星的陈白马,我们之间的第一次见面,便是如此的平凡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