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荒唐事,明芯就恨不得拍死自己。当然,也只是想想而已,她现在可不能死。要是死了,岂不是便宜了那些贱人。
喝了两口之后,明芯将手中的袋子往秦毅晨面前举了举,“你要喝吗?”
秦毅晨摇了摇头,“我不喝,你快喝。”
简单的六个字,语气还有些生硬。可是听到明芯的耳朵里,立马就暖了她的心。
眉眼弯弯的笑着,顿时觉得手中的糖水也没那么难喝了,重新咬住袋子的一角,大口大口的将糖水全部喝完了。
见她喝得开心,秦毅晨平常不苟言笑的脸上,也浮起了若有似无的笑意。小麦sè的肌肤,和明芯雪白的皮肤相比起来有些黝黑,但看起来十分的健康,具有男子气概。
几十年后,连模特都喜欢这样的皮肤,还经常做美黑呢。
明芯望着他棱角分明的脸部lún廓,眼角眉梢间,都浸染了笑意。
咕噜咕噜的将手中的糖水喝完,刚准备去将包装袋丢到的时候,袋子已经被秦毅晨接了过去,然后大步走到垃圾桶旁边丢掉了。
“秦大哥,那天在医院,谢谢你。”
清脆的声音从明芯的chún瓣间溢出,丢完包装袋回来的秦毅晨,却愣了一下,看向她的眼睛里,浮现着几缕疑惑,“什么医院?”
“啊?就是那天在医院里……秦大哥,你不记得了吗?”
明芯眨了眨眼睛,盯着秦毅晨的脸庞看着,发现他的眼眸中依旧浮动着疑惑,好像依旧没听懂自己的话。
心里顿时开始打鼓,难不成失忆了?
哎……不是吧,失忆这么狗血的事情,发生的几率应该很小很小的啊。
不过,重生的事情都发生了,还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发生的呢。
歪头看着面前的男人,明芯清亮的眼眸中流泻着光泽,居然上前一步,踮起脚尖抬手摸了摸他的额头。
发现体温正常,并没有发烧。正当她准备收回自己手臂的时候,腕部却突然一紧,被秦毅晨抓住了。
然后,将她的手举到自己chún边,轻轻的亲了亲,“芯儿,你还讨厌我吗?”
咦……这不是他们第三次见面吗?她也从来没表现过讨厌啊,怎么是也?
惊讶着,她眨了眨眼睛,“秦大哥,我不讨厌你啊,你怎么会这么问?”
当最后一个字出口的瞬间,明芯心里突然升起了一个大胆的想法。难道,秦毅晨也和自己一样,是重生的吗?
一念到此,她突然变得紧张起来,盯着面前那张熟悉的冷峻脸庞,纤长的羽睫忽闪忽闪,墨黑的瞳眸中闪烁着清亮的光泽,她在心里默默的组织着词汇,就在刚准备开口询问的时候,身后却突然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明芯,你在干什么?”
含着质问语气的话语没入耳朵,明芯蹙起眉头转身看去,钱堂书的身影随即清晰的映入眼帘。
当视线触及到他脸庞的瞬间,她下意识的往秦毅晨的身旁挪动了一步。
这个小动作,顿时令秦毅晨黯淡的眸光,一下子就亮了。
钱堂书快步走过去,伸手就想去抓明芯的胳膊。然而,指尖却连衣服都没有触碰到,明芯便已经被秦毅晨拉到了身后。
用自己笔直挺拔又高大的身躯护着,满脸冰冷的与面前的钱堂书对峙。
“这是我媳妇儿,放尊重些,你要敢碰她,我剁了你的手!”
好凶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