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我写书的一个目的,就是想做点异于他人的事,一个完完整整属于自己别人不曾沾染的事。比如,时间跨度一百年,我虽不在了,可某天有人瞧见了这本书,无聊的随意翻看了几页,觉得还不错就去看了下作者,然后他就瞧见了我的名字——一个只属于我一个人的标签。这就是我最原本的诉求——想在这俗世上留下点永恒的只属于自己的东西。
再说一点,时间是个很神奇的东西,我比较信奉一句话“日拱一卒”。其实自从工作后,我每天写书的时间很少,但我却坚持每天起码300~500字,结果一来年后……好家伙,都恨不得有了50w字了。
还有,特别感谢一位书友“雨过天晴”,感谢一直给我投推荐票和写评论,搞的我都有些不太好意思。还要谢谢那些读过我书的人,谢谢大家,明年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