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景是很负责人的律师,除了需要的沟通,基本不用苏芩出面,就将利于己方的证据都收集好了。
而袁律师这边就比较抓瞎,苏芩作为妻子和儿媳妇基本是完美无缺的,除了头破之后性情大变,跟项家人打了几架。
两周后,两人的离婚官司就要开庭了。
按照流程需要庭前调解,双方都拒绝了。
早上十点,正式开庭。
两人就离婚一事达成协议,孩子的抚养权也达成协议,争议点是财产分割问题。
苏芩这边准备的很充分,任景拿到了近十年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资料。
“苏芩与项豪庭于1976年结婚,到今年整整十年。我这里有一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调查报告,在改革开放之前,农民每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一百元左右。按照今年上半年公布的数据来看,今年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应该在五百块左右。十年的时间,物价涨了近五倍,按照当前物价,我的当事人十年来创造了不少于五千块的劳动价值,这只是粗略的计算,我的当事人还会在农闲时候给人打零工,每年至少有的一二百块钱的额外收入,如此算下来,我的当事人十年来创造的价值在七千块作用。我的当事人在离婚之后,独身一人抚养教育三个孩子,理应予以一定的补偿,一个孩子一千块。另外,我的当事人以后会带着孩子离开此地,所以要求被告提前支付孩子们到十八岁的抚养费,按照当前物价,一共五千块,如有不足之处,我的当事人会全权承担,不会再麻烦被告。”
袁律师并没有太将此案放在心上,一桩小小的离婚案而已,打打嘴仗,动动嘴皮子就行了,等听完任景的叙述,他愣了,这工作做得也太充分了,令他有点措手不及。
“袁律师。”项豪庭小声叫了一声,提醒他应对。
“咳咳。”袁律师清了清嗓子,看着手里薄薄的一页材料,整理了一下思路,反驳道:“我同意任律师的数据,原告的确有可能创造这么多的财富,但是这十年来她就不吃不喝不穿吗?账有入就有出,任律师为何不算一算原告十年来的花销?你所说的都是假设的情况,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创造这么多财富,没有创造财富,怎么能平分家产呢?另外,我的当事人虽然是商人,但他并没有原告方所说的两万的家产,只有一万,按照原告所说的,家产平分,再刨除原告十年的花销,我方同意补偿原告两千元。至于孩子们的抚养费,我的当事人经济上有困难,无法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钱,只能每月一支付。”
任景:“第一,我方当事人这些年的吃穿用度都是自己创造来的,不仅没有花用被告方的,反而被告方一家都靠我的当事人养着,她十年来几乎没有为自己添置一件新衣服,要么是出嫁时的嫁妆,要么是捡别人剩的,就算买了新衣服,也很快就会被被告的姐姐抢走,而孩子们的衣服更是大的穿旧了给小的,小的穿破了,缝缝补补给更小的。至于家里的地,大部分都是我方当事人在种,播种是她,拔草锄地是她,收割晾晒入仓还是她,项家人只有在农忙的时候搭把手而已,这难道不是她在养他们一家吗?”
他还找了几个小项庄的村民做证人,这几个人都是性子耿直看不惯项豪庭一家做派的。
“苏芩是远近闻名的能干媳妇。”一个四十多岁的大婶说:“项豪庭一家就是懒鬼,一家人撅着屁股睡到日上三竿,苏芩得早上五六点起床下地干活,等天热了就回去给一大家子做饭,吃完饭一家子串门的串门,玩牌的玩牌,她还得扫地擦桌子洗一家人的衣服,就这样,还得被项豪庭的娘扯着嗓门骂。这一家子不是东西,对儿媳妇不好,对孙女也不好,嫌弃不是小子,非打即骂的,再不是小子,也是自己的后代不是?不喜欢也是你家的人,打骂她们就能打成小子了?”
被告席上的项豪庭似乎被人当众抽了耳光,还扒了皮,他咬牙切齿地说:“法官,她跟我们家有仇,她的话不能采信。”
好这一个有仇,那就换另一个,另一个证人也是同样的说辞。
苏芩心中暗暗纳罕,农村人都怕惹上官司,就算是出庭作证,也怕被人报复,大都是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作为人生座右铭,任景是怎么说服他们出庭作证的?
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原身在项家遭受的不公比苏芩想象的还要严重。
“法官,如今已经是新社会了,而被告一家的所作所为比旧社会剥削劳动人民的地主一样,剥削压榨我的当事人,还重男轻女,严重违背我国宪法规定的男女平等原则。而且,被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背社会道德,违背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与某位女性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且这位女性已经怀有被告的孩子,还违背了我国计划生育政策。鉴于以上情况,我的当事人受到了严重的身心创伤,理应补偿我的当事人一定的精神损失费,我们放弃精神补偿,但是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