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管它呢,存在即是合理,天朝网民的数量都七亿多了,十分之一左右给她贡献了声望,也不是什么匪夷所思的事情。于是林曦很嗨皮地把当前的声望都转化成了寿命,然后看着重回到两位数(11)的寿命数值,满意地点点头关闭了系统界面。
今天是周日,除去苦逼的高三狗,高一高二都不用上课。外面又下雨,哪里都去不了也懒得去。林曦就待在家里,听着扑扑簌簌的雨声,安静地看看书,学学习,写写字,顺便等候周清映大小姐的千里送……额,大驾光临。
……
周大小姐来得远比想象中快,林曦原本以为安河这种穷乡僻壤的小地方,再快她怎么也得中午过后才能到达。但上午十点刚过,正当林曦兴之所至,摆出笔墨纸砚,大描小绘窗外笼罩在蒙蒙烟雨中的几株木棉树时,就接到了她的电话。
“喂喂……小曦曦吗,快来接我呀,我在校门口了……”电话里传来周大小姐亢奋的声音,然后声音忽地变远了,似乎是跟身边另外的谁在说话,“啊,这位大叔,别老盯着我,我是找林曦没错,但我真的不是记者……”
林曦听得手一抖,差点没把笔下的线条画歪掉,都不知道怎么吐槽了。学校外面,这几天确实有记者蹲守来着,不过在林海陈珍转告学校,再由学校转达她不接受采访的告知后,记者们也陆陆续续撤走了,所以这位姐姐是怎么被当成记者的来着?
赶紧挂了电话拿起伞就往外跑。一路到了校门,远远就望见隔着电动伸缩门,一个高挑苗条,身材火爆的身影在伸头伸脑,四处打量,而且还不止如此,手里另外还端着一副相机,不时咔擦咔擦就拍上一张,三三两两进出的人群都避之唯恐不及,边躲着走边奇怪地扭头盯着这货。
这样子别说被当成记者,没被当做是偷拍狂就不错了,林曦不由扶额。特别是当她走近,那个身影明显是发现她了,却还举着相机对准,就猛地咔擦咔擦个不停,惹得一旁的保安大叔非常警惕地盯着,这种感觉就更加浓重了。
走到门口说了声,保安大叔才收起戒备的眼神,但还是紧绷着脸,似乎随时准备出手相擒。那道身影也终于舍得放下相机,发出一声欢天喜地的呼唤:“小曦曦!”——保守估计起码方圆一里都听得见,然后就扑了过来,扎扎实实的给了林曦一个熊抱。
眼前两只大白兔迎面撞来,林曦只觉得香风扑鼻,胸前却被挤压得猛然一闷,呼吸都快不顺畅了,小脸蓦地涨红——小半是害羞,因为好多年没跟妹纸拥抱过了,大半倒是被胸前两座高峰泰山压顶所以憋的,得亏对方身高跟她差不多,不然林曦将能体验到传说中被洗面奶糊一脸的感觉。
连忙把对方推开,否则明天的新闻肯定会这么写:公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林曦——卒,死于周大小姐带球撞人。
对方在被她推开后还不肯老实,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喜爱之意毫不掩饰几乎要流淌出来,毛手毛脚就想往她脸上摸,嘴里嘿嘿嘿的笑着,活像终于偷着了母鸡的小狐狸:“嘿嘿……真人果然更漂亮更可爱呀,嘿嘿嘿……好喜欢好喜欢……”
周清映周大小姐真是个神奇的女纸,不仅刚认识就不辞辛劳,千里奔波自动送上门来,一见面也这般热情似火,连千金大小姐的形象都不要了——她脸上化着精致的妆容,虽然只是淡描淡画,但安河这样的小地方,能再在方圆几十里的街头巷尾,找得到另外一个化妆的女孩子不?
光这一点已经惹人频频注目,更别说她身上还穿着不知道什么牌子,但一看就质地高档,价值不菲的白色长风衣,脚蹬灰黑长筒皮靴,本人又长得大方漂亮,一副高贵端雅的名门闺秀模样,所以这样子花痴真的大丈夫?
林曦又好笑又害臊,抓下她的手拖着就走。
这会儿她俩都快成西洋景了,两个大美女面对面几乎贴在一起,其中一个还在对着另一个说着类似于表白的话语,尤其林曦名声早传遍了附近十里八乡,谁能不认识她——这样劲爆的场面让人浮想联翩,可不是时常能看见的。
惹得进进出出的学生都看呆了眼,旁边的保安大叔也一再侧目,路边穿着雨衣骑着摩托车,下雨天也十分敬业,守候顾客的几位车主也扭头强势围观……林曦都快羞死了,此时不走更待何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