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死的孩子不能留在家里过夜,这是西江府一带的传统风俗。
向氏自然是清楚的,但她的儿子就这么去了,连个子嗣都没有留下,这让她以后的生活要怎么办?尽管她惯来强势,但终究只不过一深宅妇人而已。强留儿子的尸身在家,也不过是没有办法,只要儿子的尸体还在,就可以骗自己儿子还在一样。
让她恨之入骨的是贱婢荷香,早知道今日,当初就不由着儿子胡闹,把人收进房里了。
可惜千金难买早知道,那个贱婢还算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也活不下去选择当场同死,可她那一条贱命又怎么能抵消得了她的罪?
最可气的是这份仇恨明明是冤有头,债有主,最终却是无从发泄。
荷香是个奴婢,等同她的私有财产,就算有父母家人,却也是毫无干系,况且那些家人早就发卖出去,皆已下落不明,也不知道现在属于谁家,杀人连坐都没办法做到了。
对荷香的惩罚,最多鞭尸、抛到乱葬岗上。就这样的手段,根本就无法轻减向氏的失子之痛!
从某些方面来说,余炳坤的死,确实跟死条狗没什么区别,这让向氏的这口气如何能消?
而且西江余家三房,到自己手里,算是彻底的绝了香烟。
没了儿子,留下的寡母就没了依靠,断了子嗣,向氏百年之后,将连个烧纸的都没有,完全是孤魂野鬼,这个不争的事实让独坐无眠的向氏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她不能让自己落到这种生无依,死无靠的地步!
其实把余家三房撑起来也不是不可能,只要过继个族中的孩子到三房来继承宗兆,也能算三房血脉,让三房先人得享香火贡奉,而她也能老有所依。
怎么看,都是最为可行的办法。
但是,要这个办法得以施行,还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三房得有丰厚的家业。过继孩子给别人继承宗兆,那这个孩子往后就与自已父母、自己家人没有什么关系了,有子不能认,只要还过得去日子的父母,谁愿意?
倒是族里有些过得穷困潦倒、子嗣众多的人家,看在家财、前程的份上,也会舍个孩子给人过继。
余家三房现在是落魄了,但好歹还是余家正经的嫡支,声名那东西还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向氏自信只要她放出风声,过继个孩子并不是难事,只是银钱方面,就有些捉襟见肘了。
这几年家里的家业被丈夫、儿子花败得差不多了,留给她的不过是一个空壳子,原本是指望着儿子攀上杨家富商的女儿,得回一笔丰厚的嫁妆来,现在儿子死了,媳妇自然也娶不回来了。
想到杨氏的嫁妆,向氏自然就想起曾经儿子说过的话,丰城余家的家业比杨家还丰厚,若是收了回来,还发愁什么银钱?
向氏的思绪豁然开朗!丰城余家说破天那也是三房的子嗣,死鬼老大留下的两个赔钱女儿怎么着也要叫她一声祖母,那个张氏还得尊她为婆母。
她做祖母、做婆母的要孙女、媳妇回来伺候她那是天经地义的事!那么老大的一份家业还不就是她的?
向氏暗暗懊恼,之前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一点呢?要是她出面,就不用儿子跑那一趟了,儿子不在丰城受了闲气,自然不会想着到酒楼里胡吃海塞,喝得乱醉,若是清明,那个贱婢就没有机会对他下如此毒手!
那么说到底,张氏以及那两个赔钱货,不但欠她一份家业,还欠了她儿子的一条精贵性命!
就在余炳坤刚下葬的这个夜晚,向氏不但为自己的下半辈子找着了方向,还为她心目中的仇恨找着了宣泄口。而住在仅一墙之隔的余家老宅的余易和荣姐儿根本没有觉察到任何危险气息。
她们正遵循着食不言,寝不语的信条同余家二房的当家人余炳海一起吃饭。
余炳海四十多岁年纪,中等身材,顶着一张方形大脸,五官一板一眼,如刀刻斧凿一般,穿一身暗色圆领团纹锦袍,除了头上的玉簪子和腰间悬挂着的如意香囊,再无别物。
看得出是一个极其严格的人,虽然话语不多,但一双眼晴却是厉害,眼光扫过,很难让人生出轻视之感。席间有他坐镇,气氛肃穆得很,就连余绍轩都坐得笔挺,斯文的吃喝,不敢发出任何多余的声响。
这样的就餐气氛着实压抑,余易吃完了碗里的小半碗粳米饭,便放下筷子退了下来。退下来的时候还扫了余绍轩一眼,就他那德行,这么正规的吃一顿饭会不会消化不良?
余绍轩仿佛知道余易会看向他一般,当即回视一眼,也住了筷子,匆匆就着丫鬟手里的帕子擦了擦嘴。
“怎么样,很压抑吧?”凑到余易身边来,余绍轩呵呵的笑,“知道你哥哥我过的是什么日子了吧,苦啊,每天被拘在家里被人看管着。”
余易笑了笑,“这样也挺好,你不知道前些日子丰城有多乱,我生怕你不知厉害,偷跑过去呢。”
余绍轩是什么意思,她自然清楚,不过是怕她生他的气,怪他叛军作乱的时候没有去丰城解救她。
余绍轩听了余易的话,终是松了口气,想来余易并没有怪他的意思。“你们也不要住在丰城了,那里有什么好的?干脆就搬到西江府来,大家彼此之间也好有个照应。”
“嗯,这倒说了句人话。”突然插进来的是余炳海,不知什么时候也吃完了饭,正过来。
“易姐儿,就按你轩哥哥说的,往后你们就在这里住下,赶明儿把你母亲也接过来,就住在老宅里。”余炳海对余易说话时,态度很温和,“虽然咱们三房早就分了家,但如今你爹不在了,我做伯父的自然不能看着你们孤儿寡母受人欺负袖手旁观。”